寧強縣10萬千瓦光伏電站PC總承包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項目資金來源為其他資金100.0%,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項目位于陜西省漢中市寧強縣漢源街道辦事處及舒家壩鎮(zhèn),項目裝機直流側容量為130.00468MWp,交流側設計裝機容量100MW,建成后并入漢中地區(qū)電網。項目擬采用分塊發(fā)電,集中并網方案,擬選用N型雙面雙玻高效單晶硅組件,組件規(guī)格為580Wp; 擬選用330KW組串式逆變器,35kV升壓箱變。建設光伏發(fā)電場區(qū),35kV匯集線路4回,110kV 升壓站1座,110kV送出線路1回,長度約為31km。以固定總價承包的方式。
招標范圍:寧強縣10萬千瓦光伏發(fā)電項目施工總承包(PC)中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等文件涉及的全部內容。本工程為PC總承包,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PC 總承包項目包含內容為工程的現(xiàn)場踏勘、所有設備材料的采購及供貨、設備監(jiān)造、運輸裝卸倒運及儲存保管、施工、安裝、分部及整套調試、性能驗收試驗、裝修、智能運維系統(tǒng)采購、人員培訓、并網驗收(必須滿足電網公司入網的各種要求)、240 小時試運行、標準化一級達標交付、工程竣工驗收、土地征租配合、質保期內的質量保證服務及完成修補期由總承包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一體總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項目所涉及的設備及材料采購供應、監(jiān)造、催交、進場驗收、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及與其各供貨(服務)商的協(xié)調,同時承擔甲供設備(如有)的監(jiān)造、進場驗收、現(xiàn)場保管等工作;
(2)升壓站的建筑及安裝調試,光伏發(fā)電工程建筑及安裝調試,35kV集電線路土建及安裝施工,所有施工圖紙內的輸配電、控制等線路施工及國網公司協(xié)調等,項目所涉及的道路工程、防洪工程、消防工程、防雷接地工程、交通工程、環(huán)水保工程、給排水工程、綠化工程、安全防護圍欄、視頻安防工程、標示標牌工程及工程保險等;
(3)負責施工所需的臨時施工道路、臨建設施、施工用水、用電、通訊等;
(4)負責施工過程中與當地政府及當地村民的協(xié)調(包括工程項目
規(guī)模:項目位于陜西省漢中市寧強縣漢源街道辦事處及舒家壩鎮(zhèn),項目裝機直流側容量為130.00468MWp,交流側設計裝機容量100MW,建成后并入漢中地區(qū)電網。項目擬采用分塊發(fā)電,集中并網方案,擬選用N型雙面雙玻高效單晶硅組件,組件規(guī)格為580Wp; 擬選用330KW組串式逆變器,35kV升壓箱變。建設光伏發(fā)電場區(qū),35kV匯集線路4回,110kV 升壓站1座,110kV送出線路1回,長度約為31km。以固定總價承包的方式。
招標范圍:寧強縣10萬千瓦光伏發(fā)電項目施工總承包(PC)中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等文件涉及的全部內容。本工程為PC總承包,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PC 總承包項目包含內容為工程的現(xiàn)場踏勘、所有設備材料的采購及供貨、設備監(jiān)造、運輸裝卸倒運及儲存保管、施工、安裝、分部及整套調試、性能驗收試驗、裝修、智能運維系統(tǒng)采購、人員培訓、并網驗收(必須滿足電網公司入網的各種要求)、240 小時試運行、標準化一級達標交付、工程竣工驗收、土地征租配合、質保期內的質量保證服務及完成修補期由總承包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一體總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項目所涉及的設備及材料采購供應、監(jiān)造、催交、進場驗收、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及與其各供貨(服務)商的協(xié)調,同時承擔甲供設備(如有)的監(jiān)造、進場驗收、現(xiàn)場保管等工作;
(2)升壓站的建筑及安裝調試,光伏發(fā)電工程建筑及安裝調試,35kV集電線路土建及安裝施工,所有施工圖紙內的輸配電、控制等線路施工及國網公司協(xié)調等,項目所涉及的道路工程、防洪工程、消防工程、防雷接地工程、交通工程、環(huán)水保工程、給排水工程、綠化工程、安全防護圍欄、視頻安防工程、標示標牌工程及工程保險等;
(3)負責施工所需的臨時施工道路、臨建設施、施工用水、用電、通訊等;
(4)負責施工過程中與當地政府及當地村民的協(xié)調(包括工程項目
協(xié)調及地方政府的要求,各項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5)在國土、林草、環(huán)保、水保、消防、安全職衛(wèi)、工程電力質量監(jiān)督驗收、電網接入等全過程手續(xù)由承包方辦理,建設方配合,確保項目依法合規(guī)手續(xù)及時辦理和取得(有明確收費依據的由發(fā)包方承擔費用,由承包方先行墊付)承包方不能因上述原因工期延遲而免除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因工期延遲原因所應承擔的職責及義務;
(6)建設期光伏場區(qū)及升壓站施工臨時用地手續(xù)辦理,施工及進場道路的修建與相關手續(xù)辦理,因光伏工程施工造成的對原有道路地面的破壞的修復(含臨時租地費用、植被恢復費、水土保持補償費、補償安置費、復墾保證金等臨時用地可能所需的各項費用);
(7)接入送出線路設計、采購、施工及對側間隔改造;
(8)施工范圍內地下地上障礙物的勘察移除工作;
(9)通信網絡費用(保證光伏廠區(qū)調試及運行期間外接通信、網絡2年內的暢通),同時現(xiàn)場需配備功能齊全調控中心;
(10)電網公司或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試驗及調試、整套啟動試運行;
(11)售后服務、人員培訓、240小時試運行,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
(12)并網驗收(必須滿足電網公司接網的各種要求、消防驗收、環(huán)保驗收、防雷接地等專項驗收及試驗要求)及竣工驗收相關手續(xù)辦理;
(13)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全過程的光伏發(fā)電站工程一攬子工作;
(14)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和相關的驗收以及質量保修期內及完成修補由總承包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
(15)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規(guī)定達到標準,即在滿足合同其它責任和義務的同時,符合相關達標驗收的要求
(16)配合其他單位的施工(如有);
(17)負責協(xié)調辦理項目用地的征、租及地面附著物補償工作(建設方配合,負責用地的征、租地費用及地面附著物補償費用的支付),承包方不能因上述原因工期延遲而免除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因工期延遲原因所應承擔的職責及義務;
(18)負責施工期臨時用地、臨時道路協(xié)調及費用、地表附著物補償(含青苗補償)、原始地貌恢復、棄土棄渣處理等;
(19)項目有關建設開工到竣工全過程相關手續(xù)(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施工備案手續(xù)、施工許可證、勞動安全與職業(yè)健康及水土保持、消防驗收、環(huán)境保護許可及相關“三同時”手續(xù)等)辦理等;
(20)完成項目全部單項驗收及竣工驗收和達標投產;
(21)工程消缺、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和人員培訓、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各方協(xié)調等。以上包含現(xiàn)場各類驗收檢查會議工作、提交資料、會議費及專家費均由承包方負責承擔。除建設方負責事項的費用外,投標方未在投標文件中提出異議,在合同最終執(zhí)行中必須發(fā)生的費用,視同已含在總價中由承包方承擔。
(22)投標方在滿足本項目前5年逐年的發(fā)電有效利用小時數和25年平均有效利用小時數不低于本項目可研報告(或招標文件技術部分)數據要求;光伏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滿足行業(yè)、國家大型新能源基地、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等相關文件要求。第1年功率衰降≤2%,之后每年衰減不超過0.45%, 設計使用壽命不低于25年,材料工藝質保不低于10年。電池組件不小于580Wp, 組件為單晶雙面光伏組件且為同型號、同規(guī)格的前提下,開展容配比、直流側電池組件數量的設計方案、設備采購、安裝調試等工作。以上現(xiàn)場各類驗收檢查會議工作、提交資料、會議費及專家費均由總承包方負責承擔。即便在總承包范圍內沒有載明,但實際證明是確保項目發(fā)電運行、通過各方驗收所必須的內容,則需納入設計、采購、安裝調試、驗收及總承包提供服務的范圍。
(5)在國土、林草、環(huán)保、水保、消防、安全職衛(wèi)、工程電力質量監(jiān)督驗收、電網接入等全過程手續(xù)由承包方辦理,建設方配合,確保項目依法合規(guī)手續(xù)及時辦理和取得(有明確收費依據的由發(fā)包方承擔費用,由承包方先行墊付)承包方不能因上述原因工期延遲而免除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因工期延遲原因所應承擔的職責及義務;
(6)建設期光伏場區(qū)及升壓站施工臨時用地手續(xù)辦理,施工及進場道路的修建與相關手續(xù)辦理,因光伏工程施工造成的對原有道路地面的破壞的修復(含臨時租地費用、植被恢復費、水土保持補償費、補償安置費、復墾保證金等臨時用地可能所需的各項費用);
(7)接入送出線路設計、采購、施工及對側間隔改造;
(8)施工范圍內地下地上障礙物的勘察移除工作;
(9)通信網絡費用(保證光伏廠區(qū)調試及運行期間外接通信、網絡2年內的暢通),同時現(xiàn)場需配備功能齊全調控中心;
(10)電網公司或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試驗及調試、整套啟動試運行;
(11)售后服務、人員培訓、240小時試運行,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
(12)并網驗收(必須滿足電網公司接網的各種要求、消防驗收、環(huán)保驗收、防雷接地等專項驗收及試驗要求)及竣工驗收相關手續(xù)辦理;
(13)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全過程的光伏發(fā)電站工程一攬子工作;
(14)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和相關的驗收以及質量保修期內及完成修補由總承包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
(15)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規(guī)定達到標準,即在滿足合同其它責任和義務的同時,符合相關達標驗收的要求
(16)配合其他單位的施工(如有);
(17)負責協(xié)調辦理項目用地的征、租及地面附著物補償工作(建設方配合,負責用地的征、租地費用及地面附著物補償費用的支付),承包方不能因上述原因工期延遲而免除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因工期延遲原因所應承擔的職責及義務;
(18)負責施工期臨時用地、臨時道路協(xié)調及費用、地表附著物補償(含青苗補償)、原始地貌恢復、棄土棄渣處理等;
(19)項目有關建設開工到竣工全過程相關手續(xù)(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施工備案手續(xù)、施工許可證、勞動安全與職業(yè)健康及水土保持、消防驗收、環(huán)境保護許可及相關“三同時”手續(xù)等)辦理等;
(20)完成項目全部單項驗收及竣工驗收和達標投產;
(21)工程消缺、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和人員培訓、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各方協(xié)調等。以上包含現(xiàn)場各類驗收檢查會議工作、提交資料、會議費及專家費均由承包方負責承擔。除建設方負責事項的費用外,投標方未在投標文件中提出異議,在合同最終執(zhí)行中必須發(fā)生的費用,視同已含在總價中由承包方承擔。
(22)投標方在滿足本項目前5年逐年的發(fā)電有效利用小時數和25年平均有效利用小時數不低于本項目可研報告(或招標文件技術部分)數據要求;光伏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滿足行業(yè)、國家大型新能源基地、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等相關文件要求。第1年功率衰降≤2%,之后每年衰減不超過0.45%, 設計使用壽命不低于25年,材料工藝質保不低于10年。電池組件不小于580Wp, 組件為單晶雙面光伏組件且為同型號、同規(guī)格的前提下,開展容配比、直流側電池組件數量的設計方案、設備采購、安裝調試等工作。以上現(xiàn)場各類驗收檢查會議工作、提交資料、會議費及專家費均由總承包方負責承擔。即便在總承包范圍內沒有載明,但實際證明是確保項目發(fā)電運行、通過各方驗收所必須的內容,則需納入設計、采購、安裝調試、驗收及總承包提供服務的范圍。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本次招標為其中的:寧強縣10萬千瓦光伏電站PC總承包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寧強縣10萬千瓦光伏電站PC總承包項目)的申請人資格能力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2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3 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4項目經理需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并提供簽字的有效電子注冊證書,且擁有安全B證,中級及以上職稱,并出具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承諾,出具投標截止前6個月的本單位繳納社保證明。項目經理要求擔任過至少1個100MW 及以上的光伏項目(PC 或 EPC)項目經理。
3.5投標人業(yè)績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投標人至少具有1個100MW及以上的光伏工程總承包業(yè)績。需提供業(yè)績證明文件(如:合同等相關證明文件)。
3.6投標人近三年(2021 年至2023 年)財務和資信狀況良好。具有足夠的流動資金來承擔本投標工程,應具有獨立審計機構審計過的最近三年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或虧損處于破產狀況(自主承諾);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提供信用中國網站查詢截圖)。
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年09月09日 09時00分至 2024年09月13日 17時00分
本次招標為其中的:寧強縣10萬千瓦光伏電站PC總承包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寧強縣10萬千瓦光伏電站PC總承包項目)的申請人資格能力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2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3 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4項目經理需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并提供簽字的有效電子注冊證書,且擁有安全B證,中級及以上職稱,并出具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承諾,出具投標截止前6個月的本單位繳納社保證明。項目經理要求擔任過至少1個100MW 及以上的光伏項目(PC 或 EPC)項目經理。
3.5投標人業(yè)績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投標人至少具有1個100MW及以上的光伏工程總承包業(yè)績。需提供業(yè)績證明文件(如:合同等相關證明文件)。
3.6投標人近三年(2021 年至2023 年)財務和資信狀況良好。具有足夠的流動資金來承擔本投標工程,應具有獨立審計機構審計過的最近三年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或虧損處于破產狀況(自主承諾);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提供信用中國網站查詢截圖)。
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年09月09日 09時00分至 2024年09月13日 17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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