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站壩區(qū)災后恢復重建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博瓦水電站位于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木里縣境內,為金沙江左岸一級支流水洛河“一庫十一級”中的第八個梯級電站。工程采用引水式開發(fā),開發(fā)任務為發(fā)電,并兼顧下游生態(tài)環(huán)境用水要求。壩址位于水洛鄉(xiāng)下游、左岸群英河河口下游 3.06km 水洛河干流上,地下廠房位于寧朗鄉(xiāng)下博瓦溝溝口上游 900m 的水洛河左岸山體內,左岸引水隧洞全長14.38km。電站裝機容量3×56MW,首部攔、蓄水建筑物閘(壩)最大高度27m,正常蓄水位2001.00m以下水庫庫容113.0萬m3,調節(jié)庫容24.1萬m3。
2019年11月19日凌晨,涼山州木里縣水洛河發(fā)生了3.9級地震,博瓦水電站首部樞紐位于震中附近,受本次地震影響誘發(fā),電站首部樞紐左岸自然邊坡發(fā)生高位巖體崩塌,右岸見零星落石。崩塌巖體造成博瓦水電站首部樞紐導流洞進口及電站進水口被掩埋,左岸上游河道淤堵;造成電站取水口結構包括混凝土攔沙坎、束水墻、閘墩、上部啟閉機排架、啟閉機房、壩頂集控室配電房、值班房等建筑物損毀破壞;造成取水口攔污柵、泄洪閘閘門、壩頂門機等金屬結構及其機電設備損壞嚴重。
該項目位于博瓦電站首部樞紐壩區(qū),博瓦電站首部至新藏大橋約10km,新藏大橋至西昌約398km,該項目至西昌約408km,西昌距成都約443km。水洛河干流梯級水電站對外專用公路在新藏大橋上游段沿河道左岸布線,在新藏大橋以下沿河道右岸向下游布線。沿河的水洛河干流梯級水電站對外專用公路在新藏大橋處與水洛河至木里河的對外交通專用公路相接。水洛河至木里河的對外交通專用公路起于新藏大橋,止于木里縣固增鄉(xiāng),總長約90km。在木里縣固增鄉(xiāng)與省道S216線相接,然后沿S216省道南行至博科,從博科沿木里河干流梯級水電站對外交通道路南行至下麥地,從下麥地沿S216省道至鹽源縣梅雨鎮(zhèn),再沿S307省道東行至西昌。西昌至成都有公路(成雅高速、雅西高速)和鐵路(成昆鐵路)連接。水洛河至木里河的對外交通專用公路,汛期路況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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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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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瓦水電站壩區(qū)災后恢復重建工程施工 |
博瓦水電站首部損毀土建恢復、金屬結構安裝及附屬工程施工。 |
1000 |
承包人應完成的主要工程項目有(但不限于):
本次招標的是博瓦水電站壩區(qū)災后恢復重建工程施工標,SLH-BW/SG-04-2020,包括(但不限于)的主要工程項目有:
1、崩塌體清理工程
2、導流洞封堵與復建工程
3、取水口及閘前損壞建筑拆除清理及復建工程
4、閘壩及取水口頂部損壞建筑清除與復建工程
5、混凝土修復處理工程
6、壩肩及進水口低位原設計邊坡防護修復工程
7、損壞的金屬結構及設備拆除、安裝及修復工程
8、臨時工程:指為完成上述工作的各類非永久工程,包括:
① 施工臨時設施
承包人應負責施工臨時設施的設計、建設、運行管理、維護及拆除。包括:施工導流、施工交通、施工供電、施工供水、照明系統(tǒng)、施工通信、施工供風、混凝土生產系統(tǒng)、各類倉庫及堆存場地、各類加工廠、臨時生產管理和生活設施及承包人工地試驗室等,并負責由招標人提供的公用設施在施工期的管理、維護。
②根據(jù)規(guī)程規(guī)范要求和發(fā)包人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
③施工期環(huán)境保護及水土保持、施工期安全觀測、安全防護設施等。
④為滿足本標工程施工需要,承包人認為必要的附屬設施和其它臨時設施。
⑤配合各項驗收工作所需資料的驗收簽證、質量評定、資料編制工作,為其他相關標段施工提供必要的條件與配合。
本合同主要估算工程量:土石方開挖152983m3,土石料填筑18479m3,混凝土6393 m3,鋼筋制安335t,錨筋815根,噴混凝土1365 m3,自進式錨桿280根,回填灌漿81 m2,固結灌漿540m。
本合同工程計劃開工時間為2020年10月20日,計劃完工時間為2021年2月28日。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fā)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yè)務系統(tǒng),在“電子招投標-發(fā)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fā)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xù)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國家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3.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環(huán)境管理體系、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業(yè)績要求:2015年 1月1 日至投標截止日, 具有承建過2個及以上類似混凝土閘壩工程的施工業(yè)績,并提供相應的合同復印件。
5.擬派駐現(xiàn)場的主要人員資格要求:
(1) 項目經理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具有主管部門頒發(fā)的 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并具有8年及以上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經歷;
(2) 項目總工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并具有5年及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經歷且擔任過水利水電工程項目副經理或總工或副總工經歷;
(3) 項目副經理中設置 1 名專職安全項目副經理, 專管承包人所轄工地的施工安全工作, 專職安全項目副經理必須持有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批準頒發(fā)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4) 專職安全員具有主管部門頒發(fā)的 C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經歷。
(5) 擬投入本項目主要人員 (項目經理、 項目總工、 項目副經理、專職安全員等) 必須是投標人本單位職工, 須具有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 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社保繳費證明。
6.投標人財務狀況較好,提供2017-2019年的財務狀況表,應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xiàn)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復印件等。
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8.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9.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0-09-15 09:00到2020-09-22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20-09-15 09:00到2020-09-2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