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岡山電廠機動車輛運行委托管理(服務期三年)【重新招標】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 井岡山電廠機動車輛運行委托管理(服務期三年)服務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 井岡山電廠。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井岡山電廠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區(qū)肖家壟。本項目以外包服務的形式,為 井岡山電廠(以下簡稱:電廠)提供機動車輛運行委托管理。服務范圍包含車輛駕駛員服務、車輛調度、車輛日常檢查維護以及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交辦投標人的其他工作等。
2.2.招標服務內容:為保障招標人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招標人將招標人車隊所轄車輛的日常運行委托給投標人管理。投標人為招標人提供服務內容包含:車輛駕駛員服務、車輛調度、車輛日常檢查維護以及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交辦投標人的其他工作等。
招標人所屬車輛用途包含:日常公務、通勤、接待、值班應急、生產檢修、設備運輸以及招標人交辦的其他用車任務,不包含消防、工程及其他特種作業(yè)車輛的駕駛及管理。截至2020年8月,招標人車隊共有車輛26輛,駕駛員24人(目前項目承包方員工,未包含項目管理人員)。車輛包含含:轎車11輛,大型客車5輛、中型客車3輛,輕型貨車4輛,招標人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對車輛進行報廢、添置。
車輛工作時間為全年*24小時,包含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工作場所不限于本地,包含異地用車。投標人需根據招標人工作需要提供駕駛員工作,并服從工作地點及時間的調度安排。
2.3 服務期限2021年2月1日-2024年1月31日。詳細見技術規(guī)范書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質等級要求:無
(2)資格能力要求:無
(3)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yè)要求、資格條件等):無
(4)業(yè)績要求:投標人2017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需具有1份車輛委托管理服務或運輸服務相關合同業(yè)績,業(yè)績以所附合同的復印件為準(投標人提供以上合同業(yè)績掃描件須含合同封面、簽訂時間、明細頁、簽字蓋章頁等,以上合同頁面須清晰反映出合同簽訂日期等內容,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5)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2月1日9:00起至2020年12月6日9: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1000元,除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