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那坡羊加山項目進場道路改擴建工程施工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那坡羊加山項目進場道路改擴建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括:那坡縣羊加山風電場項目擬安裝單機容量3.85及以上風力發(fā)電機組,總容量100MW。
那坡羊加山風電項目于2020年12月完成核準。場址位于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百色市那坡縣。那坡羊加山100MW風電項目位于那坡縣南部城廂鎮(zhèn)南部及德隆鄉(xiāng)北部的一帶的山梁上,主要考慮利用羊加山~巖羊坡~高坡梁一帶的山脊區(qū)域,地理坐標介于北緯23°19’8″~23°18’ 38″、東經105° 44'40″~105°48’ 1″之間。規(guī)劃場址內大體上由兩條主山脊及其零星的支脈山脊組成,山脊總體呈南北走向,山脊海拔1300m~1500m之間,場址涉及范圍約為12.48km2。場內南北處海拔最高,海拔約1480m。計劃于2022年01月01日開工,計劃2022年12月30日全容量并網,2023年6月30日工程竣工,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最終確定時間為準。
招標范圍:施工范圍包含下述項目,但不限于以下項:
改擴建道路總長32km道路、其中12km為水泥路改造,20km(S307)道路零星改造,2km的新改道路。含道路清表、路基挖填、路面硬化、道路防護、部分道路排水設施等、施工交通、施工臨時供水、照明、供電及施工通訊; 機械修配、材料加工等附屬設施;生產、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的臨時環(huán)保設施; 生產、生活臨時建筑物;鋼筋模板加工系統(tǒng);施工協調處理;進場道路原有構筑物的拆除與處理;進場道路土石方開挖、回填、路面工程、附屬設施工程,包括:漿砌石擋土墻、水溝、管涵、安全標識、綠化等;進場道路環(huán)水保驗收;負責施工過程中與當地政府及當地村民的民事協調、臨時性及措施性補償等工作,施工臨時用地征用、施工場地原始地貌恢復、道路下邊坡、渣場綠化、棄土棄渣處理、道路防撞墩警示樁制作安裝、道路標識牌采買安裝,臨時營地的拆除及恢復原狀,一年質保期內的修復維護工作(包工包料)等;施工過程中道路安全保通,新改道路的大件運輸完成后的復耕。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設施分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附資質證書掃描件);
3.2.2 投標人2016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至少3項公路工程施工業(yè)績(上述業(yè)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竣工驗收報告,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 其他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部頒發(fā)的貳級注冊建造師(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yè))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完整的證明材料;2016 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身份完成過類似工程,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或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如果能證明),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4 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或代理參與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