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國投曹妃甸港電動道路污染清除車、全天候重型道路污染清除車采購項目,項目資金已落實 ,招標人為:國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 目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采購電動道路污染清除車一輛、全天候重型道路污染清除車一輛,將主要用于國投曹妃甸港 口有限公司煤炭專用碼頭的環(huán)保作業(yè)。
2.2 項目建設(shè)地點:曹妃甸工業(yè)區(qū)6+煤碼頭國投曹妃甸港
2.3 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2.5 標段名稱:國投曹妃甸港電動道路污染清除車、全天候重型道路污染清除車采購項目
2.5.1 招標范圍:1)電動道路污染清除車一輛整車;外形尺寸(mm):≥9000×2300×3000(長×寬×高 ),整備質(zhì)量:≥16000 kg。 2)全天候重型道路污染清除車一輛;整車外形尺寸(mm) :≥10000×2300×3000(長×寬×高),整備質(zhì)量:≥22000 kg。 詳見第五章供貨要求。
2.5.2 工期/服務(wù)期/交貨期:60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國投曹妃甸港電動道路污染清除車、全天候重型道路污染清除車采購項目
(1)投標人基本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nèi)的民事主體。
(2)投標人資質(zhì)要求:若投標人為代理商的,代理商應(yīng)具有制造商產(chǎn)品的授權(quán)證明;
(3)投標人業(yè)績要求:投標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須具有重型污染清除車 供貨或者銷售業(yè)績(需提供合同首頁、范圍頁、簽字蓋章頁);
(4)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無
(5)投標人其他要求:1.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shè)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如一個 制造商授權(quán)多個代理商投標或制造商、代理商同時參加投標,將以其中最低評標價的投標人作為有效投標人, 其他投標人將被否決。 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6)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7)聯(lián)合體要求:
(8)備注:
4.1.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2-05-30 15:00:00時至2022-06-07 15:00:00時(北京時間,下同)購買招標文件。
4.1.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過時不售,售后不退。
您的權(quán)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獲取詳細的招標公告、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及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等。詳情請聯(lián)系如下人員:
聯(lián)系人:劉工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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