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項目概況
本項目為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海西、海南新能源場站光伏電站直流匯流箱換型改造設備采購項目,對海西地區(qū)黃河格爾木光伏電站、黃河烏蘭光伏電站、黃河中型德令哈蓄積光伏電站,海南地區(qū)黃河龍羊峽水光互補光伏電站、黃河共和光伏電站共計5733臺直流匯流箱及附屬設備進行采購更換。
電站名稱、簽訂合同主體單位名稱、合同編號及交通條件如下:
序號 |
電站名稱 |
簽訂合同主體單位名稱 |
交通條件 |
備注 |
1 |
黃河格爾木光伏電站 |
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格爾木太陽能發(fā)電分公司 |
(1)航空:離電站最近的飛機場是格爾木機場。 (2)公路:黃河格爾木光伏電站址區(qū)毗鄰于G109國道,站址區(qū)內修建有場內道路,交通便利,運輸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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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黃河烏蘭光伏電站 |
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烏蘭太陽能發(fā)電分公司 |
公路:黃河烏蘭光伏電站址區(qū)毗鄰于茶德高速,站址區(qū)內修建有場內道路,交通便利,運輸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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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黃河中型德令哈蓄積光伏電站 |
青海黃河中型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德令哈新能源分公司 |
(1)航空:離德令哈蓄積光伏電站最近的飛機場是德令哈機場。 (2)公路:德令哈蓄積光伏電站址區(qū)毗鄰于德令哈市金光大道,站址區(qū)內修建有場內道路,交通便利,運輸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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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黃河龍羊峽水光互補光伏電站 |
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龍羊峽水光互補太陽能發(fā)電分公司 |
(1)航空:離電站最近的機場是西寧機場。 (2)公路:黃河龍羊峽水光互補光伏電站址區(qū)毗鄰于G214國道,站址區(qū)內修建有場內道路,交通便利,運輸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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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黃河共和光伏電站 |
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共和太陽能發(fā)電分公司 |
(1)航空:離電站最近的機場是西寧機場。 (2)公路:黃河共和光伏電站址區(qū)毗鄰于G214國道,站址區(qū)內修建有場內道路,交通便利,運輸方便。 |
1.2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2.1招標范圍:
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海西、海南新能源場站光伏電站直流匯流箱換型改造設備采購。
1.2.2主要工作內容:
(1)設備清單
5733臺直流匯流箱及附屬設備采購,采購清單如下:
海西地區(qū)直流匯流箱設備清單
序號 |
設備名稱 |
型號規(guī)格 |
數(shù)量 |
單位 |
備注 |
一 |
格爾木光伏電站 |
||||
1 |
直流匯流箱 |
DC1000 |
1000 |
臺 |
14路504臺,16路496臺。 |
2 |
匯流箱附屬設備 |
1000 |
套 |
直流匯流箱固定支架、16mm²接地線(≥1m)、緊固螺栓等 |
|
二 |
黃河烏蘭光伏電站、黃河中型德令哈蓄積光伏電站 |
||||
1 |
直流匯流箱 |
DC1000 |
664 |
臺 |
黃河烏蘭光伏電站:4路60臺、16路508臺。 德令哈蓄積光伏電站:12路20臺、16路76臺。 |
2 |
匯流箱附屬設備 |
664 |
套 |
直流匯流箱固定支架、16mm²接地線(≥1m)、緊固螺栓等 |
海南地區(qū)直流匯流箱設備清單
序號 |
設備名稱 |
型號規(guī)格 |
數(shù)量 |
單位 |
備注 |
一 |
黃河龍羊峽水光互補光伏電站、黃河共和光伏電站 |
||||
1 |
直流匯流箱 |
DC1000 |
4069 |
臺 |
水光互補電站:3000臺。其中10路6臺,12路396臺,14路257臺,16路2341臺。 黃河共和電站:1069臺。其中8路82臺,12路24臺,16路963臺。 |
2 |
匯流箱附屬設備 |
4069 |
套 |
直流匯流箱固定支架、16mm²接地線(≥1m)、緊固螺栓等 |
(2)當前直流匯流箱通訊方式為RCS485通訊至逆變器室數(shù)據(jù)采集裝置,后經逆變器室光纖通道上傳監(jiān)控系統(tǒng)。負責將匯流箱通訊(RCS485通訊)與子陣通訊設備、后臺監(jiān)控系統(tǒng)通訊調試。配合監(jiān)控廠家進行數(shù)據(jù)庫配置及畫面制作。
(3)匯流箱生產時按照招標方提供的標識牌編號進行制作及安裝。
標識牌要求:字體:黑體、字體高度:33mm、字體顏色:紅字、底色:白底、邊框顏色:紅色、厚度不小于:1mm、材質:不銹鋼、字體工藝:采用刻蝕、固定方式:強力膠粘貼,標識牌編號緊靠柜體上邊沿從左向右均勻分布,要求5年內字跡清晰、色彩鮮明、不褪色。
(4)提供完整的設備和安裝所必須的附屬設備(金具等),構成合同設備的所有零部件(包括附件、配件)以及安裝所必須的附屬設備應與合同設備一同提供。任何元件和裝置,如果在本技術條款中沒有提到,但對于匯流箱的安全、穩(wěn)定運行是必需的,也應包括在內,其費用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5)提供匯流箱本體及主要元器件(包含直流斷路器、微型斷路器、直流防雷器、智能檢測單元等)的型式試驗報告。
1.2.3交貨地點時間及方式:
(1)交貨地點:黃河格爾木光伏電站、黃河烏蘭光伏電站、黃河中型德令哈蓄積光伏電站、黃河龍羊峽水光互補光伏電站、黃河共和光伏電站。
(2)交貨時間:自合同簽訂生效后30天開始供貨,90天內完成所有設備的供貨。具體供貨批次及供貨數(shù)量以雙方協(xié)商為準。
(3)交貨方式:車下交貨。
1.3資金來源
本項目由各招標單位利用自有資金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jiān)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直流匯流箱設備的制造企業(yè)。
1.4.2商業(yè)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特殊說明
投標人須提供匯流箱本體及主要元器件(包含直流斷路器、微型斷路器、直流防雷器、智能檢測單元等)的型式試驗報告。
1.5業(yè)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五年內,已完成至少1000臺直流匯流箱的供貨業(yè)績(附合同復印件,需顯示工作內容及供貨清單)。
1.6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jù)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招標文件的獲取
1.7.1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1.7.2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發(fā)售時間為: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