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N5113032023000021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和采購公告
更正內容:
原公告的獲取采購文件開始日期:2023-04-07,更正為:2023-04-11。
原公告的獲取采購文件結束日期:2023-04-11,更正為:2023-04-13。
原公告的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23-04-12 14:30:00,更正為:2023-04-14 09:30:00。
原公告的開啟時間:2023-04-12 14:30:00,更正為:2023-04-14 09:30:00。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0日 三、其他補充事項1.本項目最高限價:576400.00元。 2.供應商應當在法定質疑期內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huán)節(jié)的質疑。 3.投訴受理 4.采購內容及技術要求以采購文件要求為準。 5.本項目采購過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購一體化平臺,登錄方式及 (一)供應商應當自行在四川 -辦事指南查看相應的系統(tǒng)操作指南,并嚴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進行系統(tǒng)操作。在登錄、使用采購一體化平臺前,應當按照要求完成供應商注冊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購一體化平臺供應商庫。 (二)供應商應當使用納入全國 平臺(四川?。?shù)字證書互認范圍的數(shù)字證書及簽章(以下簡稱“互認的證書及簽章”)進行系統(tǒng)操作。供應商使用互認的證書及簽章登錄采購一體化平臺進行的一切操作和資料傳遞,以及加蓋電子簽章確認采購過程中制作、交換的電子數(shù)據(jù),均屬于供應商真實意思表示,由供應商對其系統(tǒng)操作行為和電子簽章確認的事項承擔法律責任。 已辦理互認的證書及簽章的供應商,校驗互認的證書及簽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統(tǒng)操作要求進行身份信息綁定、權限設置和系統(tǒng)操作;未辦理互認的證書及簽章的供應商,按要求辦理互認的證書及簽章并校驗有效性后,按照系統(tǒng)操作要求進行身份信息綁定、權限設置和系統(tǒng)操作?;フJ的證書及簽章的辦理與校驗,可查看四川 -辦事指南。 供應商應當加強互認的證書及簽章日常校驗和妥善保管,確保在參加采購活動期間互認的證書及簽章能夠正常使用;供應商應當嚴格互認的證書及簽章的內部授權管理,防止非授權操作。 (三)供應商應當自行準備電子化采購所需的計算機終端、軟硬件及網絡環(huán)境,承擔因準備不足產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購一體化平臺技術支持: 在線客服:通過四川 -在線客服進行咨詢 400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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