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核葉縣夏李風電場塔筒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GN-202002210005)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qū):河南省,平頂山市,葉 縣
一. 招標條件
二.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中廣核葉縣夏李風電場項目工程共設計建設18臺風機,場址位于址位于河南省平頂山市葉縣西南部境內。風電場場地地形地貌以低山、丘陵為主,場址區(qū)山頂(脊)高程為265.0m~480.0m,谷底高程為167.0m~202.0m。本項目選用明陽廠家12臺單機容量為2.5MW的風力發(fā)電機組及6臺單機容量為3MW的風力發(fā)電機組,總裝機容量48MW。
招標內容與范圍:
18臺風力發(fā)電機組塔筒(12臺2.5MW機型,6臺3MW機型,兩種機型塔筒完全相同),及其防腐含 “中國廣核”logo等相關標識噴涂、運輸和相關服務。供貨范圍包括塔筒本體(不含基礎錨栓)及其內部機械和電氣附件(具體為塔筒平臺、內部爬梯、外部人梯、電纜支架等金屬結構件、電纜固定夾塊、射釘、塔筒內消防滅火器具等);塔筒照明系統(tǒng)(含燈具、線纜等)、電氣接線盒;鋼絲繩式防跌落保護裝置(不含抓繩器);吊裝用臨時鋼絲繩。塔筒制作所需原材料和內件的采購、驗收、復驗。塔筒成品的包裝、運輸、保險、交貨、技術文件的提供、技術服務、現場驗收等。
具體招標范圍詳見招標文件“技術標準和要求”。
計劃交貨日期:
項目名稱 |
交貨時間 |
塔筒 |
2020年7月-10月 |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 基本資格: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產品及服務的獨立企業(yè)法人, 投標人必須具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并已取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
- 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具備如下生產能力:每月生產單機容量在1500kW以上風機配套的塔筒15套以上(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必須提供月產量說明材料,制造設備清單,技術人員清單,廠房尺寸及材料存儲空間說明材料,招標人有權進行實地考察并將考察結果作為定標的依據)。
- 財務要求: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 業(yè)績要求: 投標人必須滿足如下業(yè)績要求:2018年、2019年兩年簽署塔架200臺(套)以上,且至少為單機容量在1500kW(含1500kW)以上的風電場。(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業(yè)績表、合同封面頁、數量頁及簽字蓋章頁作為證明材料)。
- 其他要求
(1)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2)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3) 投標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招標人為本項目所委托的咨詢公司或其附屬機構有任何關聯(lián)。
(4)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標中同時投標。
(5) 投標人在近5年內有以下情形的則不被接受:
①投標人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質量問題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標人在招投標活動中有串通投標不良行為記錄或涉嫌串通投標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
(6) 其他通用資格要求詳見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款。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 獲取時間:獲取招標文件的開始時間:2020年02月27日 17時00分;截止時間:2020年03月06日 17時00分
-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繳后不退。對重新招標項目,已在首次招標時繳過購買費用的無須重復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