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包頭發(fā)電分公司全廠腳手架、保溫、土建維護(12個月)招標公告
二、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內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頭發(fā)電分公司全廠腳手架、保溫、土建維護,維護期12個月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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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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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廠腳手架、保溫、土建維護(12個月) |
#1、#2機組正常運行、搶修、臨修、維護、小修過程中所需的腳手架搭拆、保溫拆復以及保溫的日常維護工作;全廠道路、管溝、橋架、地下管網、建(構)筑物等的日常維護和缺陷處理。 |
200 |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fā)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yè)務系統(tǒng),在“電子招投標-發(fā)票管理”菜單中www.alertpay.cn/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34, 85, 136);">下載電子發(fā)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xù)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須具有年檢合格的營業(yè)執(zhí)照。
2.投標人近3年(2017年-2019年)須具有與本次招標同類項目業(yè)績至少1項,并提供合同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等業(yè)績證明文件材料(其他材料無效)。
3.投標人須具有模板腳手架專業(yè)承包資質、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yè)承包貳級及以上,同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為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為解除的)。
7.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獲取
公告時間:2020-03-03 10:47到2020-03-09 12:00。
購買標書時間:2020-03-03 10:47到2020-03-09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