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為 2019年中國電信上海公司IP城域網FLOW監(jiān)控預警系統(tǒng)擴容工程采購FLOW分析設備項目 ,招標編號: CTZB20200118 ,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參加投標。
1.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1.1項目概況:新增40萬Flow/s的流量檢測及分析系統(tǒng)處理能力,并且支持將Flow數據送大平臺數據。
1.2招標內容:
★1.2.1本次招標的規(guī)模、貨物名稱、數量及主要技術參數具體如下:
序號 | 產品名稱 | 規(guī)格型號 |
1 | Flow設備 | 40萬Flow/s |
★1.2.2交貨期和交貨
★1.4本項目設置最高投標限價(不含稅價)。最高投標限價為 275 萬元人民幣(不含稅價)。投標人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注冊資本或開辦資金應不低于300萬元(含)人民幣,若投標人為代理商則制造商注冊資本或開辦資金也應不低于300萬元(含)人民幣(如注冊資本或開辦資金為其他外幣的,按照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中國銀行公布的匯率中間價換算成人民幣)。投標人及制造商應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復印件(制造商為境外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記證明文件或注冊證明文件)。
2.1.2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1.3財務要求:通過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17和2018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必須包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利潤表、現(xiàn)金流量表),若投標人為2017年7月1日至今成立的公司,應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成立之日至今的財務報表復印件(必須包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利潤表、現(xiàn)金流量表)。投標人應提供單一法人的財務報表,如投標人提供合并財務報表則視為此文件未提供。
2.1.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2.1.5本次招標原則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以下特殊情況除外:
2.1.5.1 若投標產品制造商注冊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與往來的國家或地區(qū))及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且必須使用代理商投標和簽訂銷售合同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 本項目僅允許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標,且該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標或再委托其它投標人投標,并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項目唯一授權函(若本項目出具的行業(yè)授權與制造商原有效行業(yè)授權沖突,需要制造商出具法人代表簽字說明的澄清或廢止說明文件)。
(2) 投標人需出具與投標產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關系迄今為止應已持續(xù)1年(含)以上的說明文件。
(3) 制造商需提供對代理商投標承擔產品質量責任及售后服務連帶責任的承諾函。
2.1.5.2 若投標產品制造商注冊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制造商需針對投標產品采用長期分銷模式委托代理商進行銷售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本項目僅允許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標,且該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標或再委托其它投標人投標,并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項目唯一授權函(若本項目出具的行業(yè)授權與制造商原有效行業(yè)授權沖突,需要制造商出具法人代表簽字說明的澄清或廢止說明文件)。
(2)投標人需出具與投標產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關系迄今為止應已持續(xù)1年(含)以上的說明文件。
(3)制造商出具使用對投標產品采用長期分銷模式委托代理銷售的說明文件。
(4) 制造商需提供對代理商投標承擔產品質量責任及售后服務連帶責任的承諾函。
2.1.6投標人應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承諾中標后向招標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2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責令停業(yè)或破產狀態(tài)的;
(3) 被暫?;蛉∠稑速Y格的;
(4) 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
(5) 在最近三年內騙取中標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內因嚴重違反合同約定被解除合同/協(xié)議,或取消供應商資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內,存在與采購活動相關的行賄犯罪記錄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為準);
(8) 在與中國電信或其他電信運營商合作過程中出現(xiàn)過重大問題且尚未妥善解決的;
(9) 相關產品在中國電信或其他電信運營商出現(xiàn)過重大質量或安全問題且未妥善解決的;
投標人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投標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聯(lián)合體投標的,聯(lián)合體成員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投標人須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諾函。
2.3投標產品資格要求
2.3.1投標產品應是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與往來的國家或地區(qū)的產品。
2.3.2投標產品或投標同類產品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提供投標人(2017年1月1日-投標截止時間,框架合同以采購訂單實際發(fā)生時間計取,其他證明材料以簽訂時間計取)同類產品(xFLOW產品)銷售業(yè)績相應的證明材料復印件,累計金額須達到600萬元(含稅)。
注:銷售業(yè)績證明表及證明材料復印件(證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應同時提供相應的采購訂單;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經雙方簽字蓋章的銷售訂單、采購訂單等)。每份證明文件應提供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銷售產品數量、金額清單頁。
2.3.3投標產品應符合中國電信相關技術要求,并滿足以下關鍵技術指標: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2.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 2020年3月12日8:30時至2020年3月19日17:00時。
4.2招標文件
項目信息表,格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