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海陵灣港區(qū)5#泊位后方地塊回填工程
(2)招標編號:0724-2000C35N0290
(3)建設地點與項目概況:本工程位于海陵灣港區(qū)規(guī)劃通用泊位岸線上,地處海陵灣中部、豐頭河口下段,潮汐通道左岸。工程以南緊鄰5萬噸級散雜貨碼頭(8#泊位),約500m處為已建萬噸級油氣碼頭,與陽江市區(qū)直線距離24公里,工程地理位置坐標為21°42'20.58"N,111°48'48.42"E。本次陸域形成范圍為5#泊位后方陸域及港外陸域。5#泊位后方陸域由現(xiàn)狀防洪堤、4#泊位護岸、6#泊位護岸和進港路所圍成的區(qū)域,陸域形成面積6.73萬㎡,場地現(xiàn)狀已成陸,地面高程約2.15m,范圍區(qū)域低于陸域形成交工高程,需進行回填施工。
(4)工程總工期及主要控制進度的工程項目:根據(jù)項目建設的工程量和鄰近類似工程施工經驗,本工程總工期約為6個月。施工工序中起主要控制作用為回填施工。
(5)承包方式:本項目采用總價包干的承包方式,在合同執(zhí)行期間,合同不含稅價不變,除合同總價隨國家稅率調整而調整,以及按合同規(guī)定允許另行調整外,合同總價不得調整。
2.2招標范圍
招標編號/包號 |
項目包名稱 |
數(shù)量/單位(以技術規(guī)范書為準) |
---|---|---|
0724-2000C35N0290 |
海陵灣港區(qū)5#泊位后方地塊回填工程 |
承包商需完成海陵灣港區(qū)5#泊位后方地塊回填工程(具體見第七章 技術標準和要求)(含工程施工過程中與當?shù)氐木C合協(xié)調處理工作,如承包商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未能如期履行合同,發(fā)包商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費用損失由承包商承擔)。本項目具體內容詳見《海陵灣港區(qū)5#泊位后方地塊回填工程技術規(guī)范書》。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以上資質。
3.1.2項目經理資格: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1.3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破產狀態(tài),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1.4其他要求:
①投標人應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yè)法人或境外企業(yè)在中國境內的合法機構,并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力。
②招標人的任何不具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或者為招標項目的前期準備或者監(jiān)理工作提供設計、咨詢服務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屬機構(單位),都無資格參加該招標項目的投標。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③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2業(yè)績要求
投標人近三年至少具有一個合同金額不低于2000萬元并經交工驗收合格的港區(qū)陸域形成工程或港區(qū)堆場工程施工業(yè)績。
注:投標人所提供的業(yè)績應是投標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術支持方的;投標人至少應當提供合同協(xié)議書、能清晰顯示合同承包范圍的合同資料、用戶提供的完工證明或交工驗收證明等。
4. 招標文件的獲取程序
4.1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有興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條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投標人應同時線上辦理好企業(yè)信息登記后、并遞交投標登記資料進行登記、于規(guī)定的投標登記時間內郵寄遞交紙質版投標登記資料,上述程序缺一不可,否則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4.2招標公告發(fā)布時間: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3日。
4.3投標登記時間:2020年4月8日00:00至2020年4月13日16:00(北京時間)。
有意向的投標人應先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alertpay.cn完成注冊,注冊完成后憑登陸賬號瀏覽招標公告及預覽招標文件(部分)。如需購買,按照詳細招標公告操作流程進行購買。
電話咨詢時間: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注冊審核電話:13810351893
聯(lián)系人:鄭工
郵箱:dlztbkefu@163.com
網址:www.alertpay.cn
其他事項:
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yè)主的解答為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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