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西安熱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物質發(fā)電項目調試輔助技術服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本項目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公開招標,現發(fā)布招標公告,邀請有興趣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本工程廠址位于宿州市泗縣屏山鎮(zhèn)涂山村垃圾填埋廠西側。建設規(guī)模為:1臺130t/h高溫超高壓(帶一次中間再熱)循環(huán)流化床鍋爐,1套煙氣處理系統,1臺高溫、超高壓、一次再熱、抽凝式汽輪發(fā)電機組,接入系統電壓采用110kV線路接入電網。
2.4招標范圍:
西安熱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物質發(fā)電項目調試輔助技術服務,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guī)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zhí)行措施;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庫中刪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必須具有中國電力建設企業(yè)協會頒發(fā)的電源工程類調試乙級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自2015年1月1日以來,至少具有2項30MW及以上生物質發(fā)電項目分系統及整體調試業(yè)績,并提供相應合同的掃描件。
(3)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方式。
(4)任何情況下不得轉包,未經招標人同意,不得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4月8日9時00分起至2020年4月14日17時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