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水電開發(fā)有限公司運行維護勞務外包(承攬)服務招標公告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大花水電站2×100MW、格里橋電站2×75MW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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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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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烏江清水河水電開發(fā)有限公司運行維護勞務外包(承攬)服務 |
貴州烏江清水河水電開發(fā)有限公司所屬大花水、格里橋水電站運行、維護勞務外包服務 |
200 |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fā)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yè)務系統(tǒng),在“電子招投標-發(fā)票管理”菜單中www.alertpay.cn/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34, 85, 136);">下載電子發(fā)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xù)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貴州烏江清水河水電開發(fā)有限公司運行維護勞務外包(承攬)服務】
1.投標人法律地位的要求如下: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yè)或允許經營的事業(yè)單位。
2.聯合體投標的要求: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投標人企業(yè)資質要求如下:投標人營業(yè)執(zhí)照中的經營范圍具有與招標項目有關或類似的服務項目的內容,或者允許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
4.投標人信用情況的要求如下:(1)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2)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5.投標人唯一性的要求: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違反本款規(guī)定,資格審查時否決全部相關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0-04-22 10:41到2020-04-27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20-04-22 10:41到2020-04-2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