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電電力象山1#海上風電場(一期)工程陸上集控中心場地平整施工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本項目采用全電子招投標方式。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國電象山1#海上風電場(一期)工程位于象山石浦鎮(zhèn)東南海域,擬安裝共41臺6.2MW風電機組,總裝機容量254.2MW。風電場配套建設一座220kV海上升壓站、一座陸上集控中心,采用220kV送出海纜至登陸點,并經架空線路輸送至陸上集控中心,最終接入系統(tǒng)。
陸上集控中心位于象山縣鶴浦鎮(zhèn)大南田村東北側,占地15859m2(不含進站道路),站址三面環(huán)山,該區(qū)域內有排洪溝貫穿,溝寬約4~13m,溝深約5~10m。排洪溝將站址分為兩個地塊,東北地塊面積2743m2,原始地面高程約24~33m(85高程,下同),南低北高,北側為山體,南側為排洪溝,設計高程約26~27m,西南地塊面積13116m2,原始地面高程約19~34m,西低東高,北側、西側為排洪溝,東側為山體,南側為水泥道路,擬采用階梯型布置,設計高程結合實際地形分區(qū)塊確定高程。東北地塊設置一幢無功補償樓,西南地塊設置主控樓、輔助樓、GIS樓、附屬樓、備件備件庫、油品庫等各一幢,以及變壓器、事故油池、構架等。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的工程項目為國電象山1#海上風電場(一期)工程陸上集控中心場地平整工程,主要包括場地平整與臨時工程等。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施工用水用電、交通
承包人應承擔本工程集控中心場地平整施工工作,本次施工用電、用水相關手續(xù)由承包人自行辦理。
交通:通過大南田村607鄉(xiāng)道-村水泥路可直達西南地塊,通過西南地塊內部的新建道路-2號橋梁-土路改建可達東北地塊。
(2) 場地平整
①開挖工程:兩個地塊之間的道路拓寬修整土石方開挖,及站址紅線范圍內的土石方坡開挖,包括清表、開挖、邊坡、截洪排水等相關工程。
②回填工程:兩個地塊之間的道路土石方回填,及站址紅線內的土石方回填,包括放坡及擋墻等。
③排洪溝加固改造:對原排洪溝加固改造。
(3) 臨時工程
承包人根據(jù)項目需要搭建的臨時設施的設計、建設、管理、拆除等工作。
工期要求:按雙方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90日內完成本標段全部施工工作。
3.投標人資格要求
資格條件要求:
(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投標人須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近三年(合同簽訂時間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3個土建施工業(yè)績(工作內容需包含道路工程或土石方工程或房建工程)。投標人需提供相應業(yè)績的合同掃描件(必須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內容、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完(竣)工證明等)。
(4)項目經理須具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二級及以上執(zhí)業(yè)資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5)投標人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在有效期內。
(6)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注:本項目只接受投標人的資質和業(yè)績,母子公司等資質業(yè)績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已注冊的投標人請勿重復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0年05月11日 09時00分至2020年05月18日 16時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3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500.0元,售后不退。
有意向的投標人應先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alertpay.cn完成注冊,注冊完成后憑登陸賬號瀏覽招標公告及預覽招標文件(部分)。如需購買,按照詳細招標公告操作流程進行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