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韶關市坪石發(fā)電廠有限公司(B廠)食堂物資配送采購招標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qū):廣東省韶關市坪石鎮(zhèn)南端約4.5km之河豐地區(qū) 一、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725MW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通用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事)業(yè)法人。 2.投標人在2017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期無任何違約或被逐,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沒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的事件。 3.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凍結、接管,破產狀態(tài)。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二)專用資質要求 1.投標人具有食品經營的資質,且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符合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 2.投標人必須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不少于2個食品銷售合同業(yè)績,且2019年度食品銷售業(yè)績合同總金額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提供有效的當年稅務局納稅證明。 備注:投標人的業(yè)績必須真實,業(yè)績證明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圍、合同簽字蓋章頁,必要時須提供原件;如發(fā)現虛假業(yè)績,將取消其投標資格。投標單位務必在制作投標文件過程中嚴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0-05-22 09:00到2020-05-29 18:00。 購買標書時間:2020-05-22 09:00到2020-05-29 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