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燒發(fā)電項目總承包工程檢修起吊設備招標公告
1. 項目條件
立項情況:已立項。
項目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規(guī)模 |
進度 |
靈壽縣生活垃圾焚燒發(fā)電項目總承包工程 |
靈壽縣北部青同鎮(zhèn)境內 |
本期建設 2×400t/d 焚燒線和 1×15MW 汽輪發(fā)電機組 |
2019 年 12 月開工, 2021 年 6 月底建成投產 |
2.2 招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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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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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工期/供貨期要求 |
文件價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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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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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修起吊設備 |
靈壽垃圾電廠全廠起吊設備,包括數(shù)臺電動葫蘆、手拉葫蘆、電動單梁懸掛橋式起重機等 |
2020.8.15 |
500 |
注:以上為參考參數(shù)和數(shù)量,具體參數(shù)、數(shù)量及招標范圍以招標文件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 投標人須具備本次招標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或國家規(guī)定的認證機構頒發(fā)的認證證書以及國家權威檢驗檢測獨立機構出具的試驗報告。
2. 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財務狀況良好。
3. 供應商應采用目前先進的技術,具有較高的可靠性、可操作性、可維修性和可擴展性,且近五年至少具有 2 項運行 2 年以上類似項目設備使用業(yè)績,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適應的供貨能力。
4.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提供銀行資信證明,加蓋公章);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提供網站截圖,加蓋公章)。
5. 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必須持有國家認定的有資質機構頒發(fā)的 ISO9000 系列認證書或等同的質量保證體系認證證書。
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0 年 6 月 30 日至 7 月 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標文件價格
購買招標文件需支付招標文件工本費,招標文件價格詳見《招標范圍》。招標文件自愿購買,一經售出,費用不退。
4.3 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在線發(fā)售,不接受來人現(xiàn)場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