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內蒙古聚達發(fā)電廠四期火車螺旋卸車機改造土建工程施工及設備安裝項目招標人為內蒙古聚達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yè)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因一次招標失敗,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重新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內蒙古聚達發(fā)電廠四期火車螺旋卸車機改造土建工程施工及設備安裝項目
2.2建設地點:達拉特發(fā)電廠
2.3招標范圍:火車卸煤溝上部結構土建改造,內容是3.85m以下混凝土柱加固,3.85m以上梁柱和屋面的拆除和加高新建,螺旋卸車機本體設備及配套電氣設備及照明系統(tǒng)安裝。具體包含現(xiàn)有火車卸煤溝框架柱的加固加高,新建吊車梁、牛腿和步道、三角形屋架施工、屋面檁條、金屬壓型屋面板的施工。(詳見技術規(guī)范)
2.4工期:技術協(xié)議書簽訂之日起90天內完工(考慮冬季施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方書面通知為準。
2.5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相關驗收合格標準。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資金來源:自籌。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款
3.1.1投標人須為 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3.2 專項條款
3.2.1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
3.2.2投標人應具備的業(yè)績要求:具有近五年內(簽訂日期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合同金額不低于500萬元的電力工程施工合同業(yè)績不少于3份(附關鍵頁影印件)。
3.2.3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yè))證書并具有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同時提供本項目經理電力工程施工合同業(yè)績(簽訂日期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不少于2份且合同金額不低于500萬元(附關鍵頁影印件)。
3.2.4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接受。
3.2.5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提供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安全員、技術員及班組長共5人2018年-2019年兩年本企業(yè)社保繳費證明,并加蓋社會保險事業(yè)管理局章。
4. 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項目通過 全流程電子招標。有意向的投標人可從2020年07月15日9:00時起至2020年07月22日17:00時止(北京時間), 購買并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費: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