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山東半島南4號海上風電項目陸上運維中心建筑及安裝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業(yè)自籌資金,招標人為 山東發(fā)電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山東半島南4號海上風電工程位于山東海陽核電基地南側海域,風電場中心北距海陽市政府駐地約43km,距海陽核電約35km。建設單位為 山東發(fā)電有限公司,場址離岸距離29~32km,水深29~31m,規(guī)劃占海面積45.56km2,本期擬安裝58臺單機容量為5.2MW的風電機組,裝機規(guī)模301.6MW。
場區(qū)內建設一座220kV海上升壓站,規(guī)劃35kV集電線路12回,所有風電機組經220kV海上升壓站升壓后以2回220kV海纜接入海纜登陸點。登陸點附近設陸上運維中心。生產和生活設施統(tǒng)一布置在陸上運維中心內。運維中心經1回220kV線路接入規(guī)劃的220kV觀星站。
2.1規(guī)模:300MW;
2.2范圍:投標人應完成的陸上運維中心建安工程項目包括(但不限于,詳見技術規(guī)范):
1、陸上運維中心土建施工;
2、陸上運維中心電氣安裝施工(含所有室內外電氣設備以及建筑電氣系統(tǒng)等);
3、陸上運維中心給排水系統(tǒng)施工;
4、陸上運維中心暖通系統(tǒng)設備部分采購及施工,包括所有室內外暖通管道采購、架設、設備安裝及調試;
5、220千伏陸纜、海陸纜轉換井和陸纜及光纜的土建及安裝施工。
6、消防系統(tǒng)、火災報警系統(tǒng)的埋管及電源、消防水管道安裝(設備甲供、設備安裝廠家負責)等工作。
7、基槽余土按場平要求的進行填筑、整平及壓實。
山東半島南4號海上風電項目陸上運維中心建筑及安裝工程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山東半島南4號海上風電項目陸上運維中心建筑及安裝工程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德州丁莊水庫200MW光伏發(fā)電光伏區(qū)域施工標段(Ⅱ標段))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條件
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zhí)行措施;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二)專用條件
1.業(yè)績要求:
投標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具有3項及以上220kV及以上變電站或升壓站主體建安工程完工業(yè)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至少包括反映簽訂合同關鍵內容頁以及簽字蓋章頁)和竣工驗收報告,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2.資質要求:
投標人須同時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和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一級、承修類一級、承試類一級)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項目經理資質要求:
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一級注冊建造師(房建專業(yè)或機電專業(yè))資格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完整的證明材料;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身份完成過220kV及以上變電站或升壓站主體的土建或電氣安裝工程,須提供本單位任命文件及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4.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8月20日9:00到2020年8月29日17:00。
招標文件費:1500元/標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