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川陜甘高鐵快運物流基地項目(一期)工程監(jiān)理招標補遺書
致潛在投標人:
本項目招標文件做如下修改:
1、原招標文件第三章“評分標準”第2.1.2資格評審標準“投標人要求”中不存在第3.1.2項任何一種情形之一,所述內(nèi)容做如下解釋。
3.1.2投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標作否決處理:
(1)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的:
(2)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或其他違法行為的:
(3)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說明或補正的。
2、刪除原招標文件第三章“評分標準”第2.1.3響應(yīng)性評審標準“低于成本報價”。
3、招標文件其他內(nèi)容不變。
招標人:廣元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