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源接入與供配電項目所需電能質量在線監(jiān)測裝置采購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qū):河南省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規(guī)模:詳見公告 。
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標段18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18 第18包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18 第18包:
詳見公告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0年09月22日08時30分00秒---2020年09月27日17時30分00秒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0年09月28日09時00分00秒
遞交方法:現(xiàn)場遞交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0年09月28日09時00分00秒
1.采購范圍:
標段 |
物料名稱 |
物料描述 |
付款方式 |
單位 |
數量 |
交貨地點 |
交貨方式 |
供貨期 |
備注 |
18 |
電能質量在線監(jiān)測裝置 |
詳見采購內容與要求 |
2:3:4:1 合同簽訂后預付20%,出廠檢驗合格后付合同金額30%,調試安裝合格后付合同金額的40%,剩余10%質保2年后無質量問題一次性無息退還 |
套 |
4 |
采購人指定 |
施工現(xiàn)場地面交貨 |
2020-11-30 |
應答人在調試安裝階段應派專職人員對招標人進行免費操作培訓 |
2. 應答人應滿足以下資格要求,有下列一條不滿足,視為應答文件資格性審查未通過,不再進行符合性審查:
(一)通用資格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合法運作的企業(yè)法人或具有企業(yè)法人授權的其他組織,能獨立承擔民事的能力和獨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無不良行為或未被拉入“黑名單”;
3.國家電網電子商務平臺查詢在國家電網總部、國家電網河南省公司無不良行為或未被暫停(取消)供貨(中標資格)且在有效期內的、未被拉入“黑名單”;
4.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詢未存在經營異常名錄或未存在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5.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
6.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專用資格條件
標段 |
物料名稱 |
認證證書 |
檢驗報告 |
履約能力 |
其他 |
業(yè)績 |
18 |
電能質量在線監(jiān)測裝置 |
/ |
投標方應提供國家或電力行業(yè)級檢驗檢測機構提供的有效期內的檢測報告 |
投標人及制造商應已設計、制造和提供過同類設備,且使用條件應與本工程相類似,或比規(guī)定的條件更嚴格 |
投標方提供的產品應有部級鑒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證明文件 |
近三年至少一項銷售記錄及相應的最終用戶的使用情況證明 |
3.應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包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3)與本標包的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4)與本標包的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5)與本標包的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6)被責令停產停業(yè)的;
(7)被暫?;蛉∠稑速Y格的;
(8)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9)開標日前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10)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參加同一標包投標的。
4.應答文件的份數,簽署、蓋章及裝訂
1、應答人應準備1份正本、2份副本的紙質應答文件,應答文件必須用A4幅面紙張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書寫,應答文件均須在封面上明確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樣;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2、應答文件未按要求簽字和加蓋公章的應答文件為無效文件。
3、應答文件應左側膠裝,未膠裝視為無效投標。
5.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其應答文件被視為應答文件符合性審查未通過,按照無效處理(不再參加談判):
1.未按談判文件規(guī)定要求簽署、蓋章、密封的;
2.資格證明文件不全的;
3. 應答人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證明或與身份不符的;
4. 不符合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實質性要求的;
5.應答文件內容不齊全或內容虛假的;
6. 應答文件的實質性內容未使用中文表述;
7. 應答文件的內容修改處未按規(guī)定簽名或蓋章的;
8.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法規(guī)、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6.串標認定
1、在評審過程中,談判小組發(fā)現(xiàn)應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應答人相互串通,按照無效處理并依據法律、法規(guī)追究其相關責任。具體表現(xiàn)形式如下:
1.1不同應答人的應答文件互相混裝的;
1.2 不同應答人授權同一人作為應答人委托代理人的;
1.3不同應答人的應答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的;
1.4有證據證明應答人與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或者其他應答人串通的其他情形;
1.5 談判小組認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7.確定成交應答人
1.成交通知
1.1由談判后最終報價最低的確定為成交應答人,采購代理機構將向成交應答人發(fā)出成交通知書,成交通知書將作為簽訂合同的依據。
1.2成交通知書對采購單位和成交應答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書發(fā)出后,采購單位改變成交結果或者成交應答人放棄成交,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談判費用
本次采購活動將在小于或等于成交金額*0.8%范圍內收取采購代理服務費,采購代理服務費將結合采購時限、談判效果、最終成交額等綜合考量酌情收取,代理服務費由成交應答人承擔。
9.應答截標時間:
截標時間2020年9月28日上午9:00(北京時間),所有的應答文件應在2020年9月28日上午9:00(北京時間)前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