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處理機、血液透析過濾機 、血液透析機 、彩色多普勒超聲診斷儀(穿刺用)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qū):北京市
一、招標條件
本水處理機等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規(guī)模:受業(yè)主委托,對水處理機、血液透析過濾機 、血液透析機 、彩色多普勒超聲診斷儀(穿刺用)項目分別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
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標段4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水處理機;002 血液透析過濾機;003 血液透析機;004 彩色多普勒超聲診斷儀(穿刺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水處理機;002 血液透析過濾機;003 血液透析機;004 彩色多普勒超聲診斷儀(穿刺用):
1.*合格的投標人(不滿足本項要求的投標將被拒絕)
1.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合法經(jīng)營權力,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1.2 投標人為代理商時應具有下列授權文件之一(同一品牌的設備只能有一個代理商投標,否則投標將均被否決):
■制造商出具的授權函正本原件(原廠格式或文件參考格式);
■制造商的國內全資子公司出具的授權函正本原件(原廠格式或文件參考格式);
■制造商授權的區(qū)域代理商(或總經(jīng)銷商等)出具的授權函復印件,或(及)該區(qū)域代理商(或總經(jīng)銷商等)出具的授權函(專項授權書需正本,非專項授權書正本備查);
1.3 投標人為設備的制造商須具有合格有效的醫(yī)療器械生產(chǎn)許可證;
1.4 投標人為代理商的須具有合格有效的醫(yī)療器械經(jīng)營許可證;
1.5 投標設備須具有合格有效的醫(yī)療器械注冊證(合格有效期之內);
1.6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1.7 投標人須已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合格;
1.8 招標采購單位在任何時候發(fā)現(xiàn)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有權依法追究投標人的責任:
1.8.1提供虛假的資料;
1.8.2在實質性方面失實。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0年09月23日09時00分00秒---2020年09月30日16時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