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受委托,就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招標項目田灣核電站7、8號機組及遼寧徐大堡核電廠3、4號機組,招標項目資金來自項目投資方的注冊資本金和國內政策性銀行(或)商業(yè)銀行貸款,出資比例為 已確定。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 調節(jié)閥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廠址
田灣核電廠7、8號機組廠址位于江蘇省連云港市田灣核電站5、6號機組西北側的船山,廠址地理坐標:東經119°27¢26²~119°27¢33²,北緯34°41¢08²~34°41¢52²。廠址西距連云港市海州區(qū)中心約33km(直線距離,以下同),西北距連云區(qū)中心約11km,北距連云港碼頭約5.2km;東北距高公島鄉(xiāng)約2km,南臨黃海,西北臨東崖屋村。
遼寧徐大堡核電站位于遼寧省葫蘆島市轄興城市海濱鄉(xiāng)徐大堡村南側海岸邊,東臨遼東海,地理坐標為東經120°32¢05²~120°34¢12²,北緯40°20¢01²~40°21¢44²。廠址東北距海濱鄉(xiāng)約5km(直線距離,下同),距興城市約32km,距葫蘆島市約46km,距離沈陽市約292km,東距營口約146km,西局綏中縣城約18km,距東辛莊鎮(zhèn)約8km,距劉臺子鄉(xiāng)約5km,西南據(jù)秦皇島市約94km,東南距紅沿河核電廠約103km。
2.2設備名稱:調節(jié)閥
設備數(shù)量:兩個項目共計閥門270臺(單個項目閥門共計135臺),含調節(jié)閥210臺,平衡閥60臺,以及安裝調試備件、運行備件及附件(焊接試驗環(huán))
關于設備的技術規(guī)格要求:核安全級別:核3級/NC,質保等級:QA1,QA2,QA3,QNC,抗震等級:1A/NO,公稱直徑DN6-DN300;按照驅動方式劃分,兩個項目中,有4臺為電動,其余調節(jié)閥及平衡閥均為手動或自力式。
主要技術參數(shù)見下表:
名稱 |
采購要求和清單 |
版本 |
數(shù)量 |
|
田灣78項目 |
調節(jié)閥采購技術要求與清單 |
1517G4007 1517G4007G01 1517G4007G02 |
A CFC |
105 |
平衡閥采購技術要求與清單 |
1517G4010 1517G4010G01 1517G4010G02 |
A CFC |
30 |
|
徐大堡34項目 |
調節(jié)閥采購技術要求與清單 |
1817G4007 |
B CFC |
105 |
平衡閥采購技術要求與清單 |
1817G4010 |
B CFC |
30 |
|
|
合計 |
270 |
DDP田灣項目核電現(xiàn)場,田灣78項目交貨期:7# 2022-6-15;8#2023-4-15
DDP徐大堡項目核電現(xiàn)場,徐大堡34項目交貨期:3# 2022-11-15;4# 2023-9-15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合法經營權力,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有資格和能力在國內完成本招標貨物供貨及相關服務。
3.2投標人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
3.3投標人必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財務、技術、設計和制造能力,并滿足下列要求:
3.3.1須取得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制造許可證(調節(jié)閥),許可范圍須涵蓋本招標設備。
3.3.2必須是在法律和財務上獨立的實體。
3.3.3具備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站所投標設備的設計、制造、采購和工程實施、質量保證、組織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4投標人應已實施了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質量保證體系。投標人應根據(jù)其所承擔的工程任務和責任制定和實施質量保證大綱,并對質量保證大綱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項目質量和服務負責,同時承擔合同所規(guī)定義務和法律責任。招標人將通過檢查、監(jiān)督和監(jiān)察的方式對投標人制定的質量保證體系的實施和有效性進行檢驗。
3.3.5投標人須有良好的銀行信用和商業(yè)信譽,不得處于破產、停業(yè)、財產被接收或凍結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實現(xiàn)的情形。
3.3.6投標人投標的產品中如有進口的產品和服務,必須獲得出口許可證書和/或輸出國政府主管當局頒發(fā)或批準的出口許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許可和/或出口文件的聲明。如果在投標時未能取得出口許可,投標人應提交其能夠從有關政府當局取得許可文件的承諾。
3.3.7本項目不接受貿易公司、代理公司及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發(fā)售時間:2020年9月27日17:00 — 2020年10月10日17:00(北京時間)。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