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臨港(天津)燃氣熱電有限公司班車服務項目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 臨港(天津)燃氣熱電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天津。
2.2 服務內容:
為滿足員工上下班乘車需求,擬委托專業(yè)的客運公司進行通勤班車服務。常白班班車5輛(其中4輛20座,1輛13~17座),運行班車2輛(13~17座)。
2.3服務期: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應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交通運輸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等級證明》(一級),且在有效期內。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環(huán)境管理體系、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注冊資金在1500萬元及以上。
3.2.2 業(yè)績要求:近3年內(2018年1月1日至今)有3家及以上的班車服務業(yè)績及相應良好及以上服務評價證明(合同車輛為5輛及以上,合同期為兩年或續(xù)期至兩年,含正在執(zhí)行的項目。提供合同主要內容掃描件及服務評價證明,服務評價蓋業(yè)主單位公章)。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1月3日9時00分起至2020年11月10日17時00分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除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