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濕地改造增設苗種培育池并完善配套設施項目招標公告
1.1項目概況
蘇只水電站魚類增殖站由:繁育車間、辦公用房、水箱間、親魚暫養(yǎng)池、流水培育池、人工濕地、曝氣水塔、一體化污水處理系統(tǒng)等組成。室外親魚暫養(yǎng)池4座,每座直徑5m×1.2m圓型水池;室外流水培育池10座,每座30m×3m×1m長方形水池,結構均為鋼筋混凝土結構。
本項目擬將現(xiàn)有人工濕地[長100m×寬44m水池(池深1.5m~2m),面積約為6.6畝],分隔改建成苗種培育池和換水收集池。分隔改建方式為:在擬改建的兩池之間通過修筑一道土堤(堤頂寬3米,堤底部寬9米)的方式,以此實現(xiàn)對現(xiàn)有人工濕地改造之目的,達到增設苗種培育池并完善魚類增殖站功能之目的。
苗種培育采用靜水養(yǎng)殖模式,根據(jù)蘇只魚類增殖站要求每年放流長度4~7cm魚苗28萬尾,按照50%的培育成活率,每年需培育60萬尾水花魚苗。當水花魚苗尺寸達到1cm以上投放到苗種培育池(池塘面積須達到5畝,池水深2米)。水花魚苗從1cm到放流4~7cm魚苗28萬尾,培育周期需一年,培育池每月須進行換水作業(yè),換出的廢水采取排至改建后的換水收集池,用于對樹林草坪的澆灌,實現(xiàn)“零排放”,最終達到換水(棄水)再利用的目的。
1.2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2.1 招標范圍
對現(xiàn)有人工濕地進行改建,形成苗種培育池和換水收集池,并完善相應的配套設施。
1.2.2主要工作內容
(1)對現(xiàn)有人工濕地分隔改建成苗種培育池和換水收集池,以此達到增設苗種培育池并完善魚類增殖站功能;
(2)苗種培育池設備采購及安裝;
(3)流水培育池閘閥更換、池旁動力盤柜安裝;
(4)流水培育池四周環(huán)境整治;
(5)草坪綠化;
(6)親魚暫養(yǎng)池修復;
(7)安裝防護欄。
1.2.3項目實施地點及工期
(1)項目實施地點: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縣蘇只水電站。
(2)項目工期:本項目總工期60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發(fā)包方通知的開工時間為準,但總工期不做調整。
1.3資金來源
本項目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 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jiān)督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企業(yè)。
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允許轉讓、分包。
1.4.2商業(yè)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網(wǎng)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項目主要人員資格要求
(1)項目經(jīng)理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B證及以上),近3年內從事過至少一項與本工程相類似的項目管理工作經(jīng)驗。
(2)安全負責人(或專職安全員)具有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C證及以上)。
1.5業(yè)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3年內,承擔并完成過2個及以上、合同金額≧200萬元的建筑(構筑)工程施工合同業(yè)績(附合同復印件)。
1.6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jù)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招標文件的獲取
發(fā)售時間: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2月17日 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