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中國水利電力物資天津有限公司 2021-2022 年度風塔筒鋼板框架采購招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1.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 項目的建設地點:招標人所中標的各風電項目建設現(xiàn)場
1.2 項目的建設規(guī)模:各項目規(guī)模
1.3 項目的建設工期:自確定入圍供應商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間采購的項目,工期以相關各項目建設工期為準,招標人有權調整采購。
1.5 設備(標段)名稱:鋼板框架采購
1.6 設備(標段)數(shù)量:以實際訂單為準
1.7 采購規(guī)模:預計約 20 萬噸
1.8 設備交貨地點:根據具體項目實際要求為準設備交貨期:根據具體項目實際要求為準
2. 投標人資格要求
2.1 合格投標人及其投標產品須滿足如下通用資格要求:
2.1.1 投標人應為國內大型(注冊資本金不少于 15 億元)的鋼鐵生產制造企業(yè)或其授權的分子公司。
2.1.2 投標人須具備相應設備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貨等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以及產品、元器件、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檢測能力。除特別注明外, 這些資格、資質、業(yè)績均系投標人本企業(yè)所擁有的權利權益。
2.1.3 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破產狀態(tài),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2.1.4 近三年內,在供貨合同履行、售后服務及產品運行過程中,未出現(xiàn)中標后不履約、履約過程中嚴重違反合同規(guī)定及供貨產品出現(xiàn)重大質量問題。
2.1.5 限制條件:投標人及其分包商在近三年內沒有發(fā)生騙取中標、嚴重違約等不良行為;
2.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2.3 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2.4 注冊資本金:投標人注冊資本金不少于 15 億元,如鋼鐵生產企業(yè)授權其分子公司投標的,被授權人注冊資本金不得少于 3000 萬元。
2.5 業(yè)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近 3 年風電塔筒鋼板銷售業(yè)績清單,其中,2020 年風電鋼板銷售量不低于 10 萬噸。
2.6 資質認證:投標人應具有三標體系認證(ISO9001,ISO14001,ISO45001),且資質證書均在有效期內。
3. 評審方法
本次塔筒鋼板框架采購招標采取兩階段法進行,第一階段,通過有限數(shù)量制,確定符合要求的入圍供應商;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確定的入圍供應商對具體項目進行投標報價,通過價格機制優(yōu)選,確定中標候選人。
第一階段入圍的供應商將成為招標人 2021-2022 年度塔筒鋼板采購合格供應商,在有限期內可以參加第二階段塔筒鋼板框架招標采購。
第二階段確定的中標人為招標人塔筒鋼板框架采購供應商,中標結果有效期為遞交詢價報價之日起后 180 天。有效期結束后,買賣方雙方可協(xié)商是否延期。
招標人收到項目啟動通知后,進入招標第二階段,招標人在平臺發(fā)布項目招標公告,入圍供應商在規(guī)定時間內(7 天)購買招標文件,并提交投標報價。開標后,評標委員會將根據各有效投標人的最終評標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排序高者優(yōu)先,確定中標候選人。
4.1 第一階段入圍供應商名單初步確定后,如評標委員會認為需要,將組織人員到入圍供應商工廠進行現(xiàn)場核實,如發(fā)現(xiàn)與投標文件不符并因此不能通過初步評審的情況,該投標人將被否決投標,并將根據供應商管理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一階段入圍廠家若出現(xiàn)鋼材生產能力飽和或出現(xiàn)質量問題或出現(xiàn)到貨驗收不合格的情況,招標人有權取消其繼續(xù)參與第二階段其他項目的報價資格。
4.2 招標人將采用日常管理和綜合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從以下幾方面對戰(zhàn)略采購供應商實施動態(tài)考核評價:
(1) 供應商信用情況;
(2) 供應商不良行為情況;
(3) 供應商中標/中選份額或金額;
(4) 供應商履約及服務情況;
(5) 供應商采購活動參與活躍度;
(6) 日常管理評價結果
綜合考評結果作為供應商績效,其結果可引入后續(xù)招標采購環(huán)節(jié)。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1 年 01 月 12 日至 2021 年01 月 26 日 17 時(北京時間,下同),登錄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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