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萊蕪發(fā)電有限公司車輛定點維保服務項目,招標人為 萊蕪發(fā)電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 萊蕪發(fā)電有限公司車輛定點維保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 萊蕪發(fā)電有限公司。
2.2 服務內容:對 萊蕪發(fā)電有限公司所有車輛進行定點維保服務。詳見招標規(guī)范書。
2.3 服務期: 一年。
2.4 招標范圍及內容:
2.4.1、招標內容:維修車輛主要包括:1、汽油類車主要為奧迪(3輛)、帕薩特(3輛)、別克商務(3輛)、金杯(3輛)、皮卡(5輛)等。2、柴油類車主要為金龍客車(4輛)、丹東客車(2輛),吸塵車(1輛)、灑水車(2輛)、五十鈴貨車(3輛)、消防車(2輛)等。3、此次招標內容為車輛的定點維修保養(yǎng)。
2.4.2、維保范圍:車輛維修范圍:包括整車修理、總成修理、二級維護、整車及各級維護和小修、保養(yǎng)、維護救援和專項改裝、內裝飾工作、車輛整修烤漆,并提供免費洗車、救援、充電、檢測服務。車輛輪胎更換、修補,提供四輪定位及救援服務。詳見招標規(guī)范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 及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3.2專項條件: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具有三類及以上汽車維修的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提供資質證書掃描件。2、投標人必須在濟南市萊蕪區(qū)或鋼城區(qū)內有固定的汽車維修場所,并提供場所租賃合同或產(chǎn)權證明。
3.2.2 投標人應具備的業(yè)績要求: 投標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以來,至少具有4項車輛維保業(yè)績,且每項業(yè)績單項合同額不低于10萬元,須提供合同原件掃描件。
3.2.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無。
3.2.4 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接受。
3.2.5 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投標單位指定的委托代理人須為該單位的合法員工,投標單位須提供該代理人的社保信息記錄及勞務合同等能證明該代理人與投標單位關系的證明材料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發(fā)售期間2021年2月23日9時00分起至2021年2月28日17時00分止(北京時間)可網(wǎng)上購買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費:500元/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