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建美蘭區(qū)三江鎮(zhèn)超大跨度預應力柔性支架漁光互補示范項目
EPC總承包(I標)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電建美蘭區(qū)三江鎮(zhèn)超大跨度預應力柔性支架漁光互補示范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招標編號:NFGS-HKSGS-2022-01)已由 海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中電建美蘭區(qū)三江鎮(zhèn)超大跨度預應力柔性支架漁光互補示范項目投資項目備案證(備案號:2112-460000-04-01-190591)通過備案,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建設地點為海南省??谑忻捞m區(qū)三江鎮(zhèn)。
2.2 工程概況
本項目裝機容量為114.3216MWp,采用全部電量上網方式運營。本項目擬采用 600Wp 組件+固定式支架+大跨度柔性支架(裝機容量12.036MWp)+集中式逆變器方案,組件190536塊,共設32個單元32個集中式方陣,單塊組件尺寸均為2172mm×1303mm×35mm。每個光伏陣列支架按豎向雙排設計,即2×34/2×17塊光伏組件。全部采用固定安裝方式,組件安裝傾角11°。本項目擬在交流高壓側增加儲能系統(tǒng),項目儲能規(guī)模為25MW/50MW·h。廠區(qū)內設110kV升壓站一座,以1回110kV線路接入110kV紅旗變站,送出線路長度約20.8km,項目采取分片發(fā)電,集中并網的技術方案。
2.3 計劃工期
計劃總工期:180日歷天(從施工準備、主體工程施工、工程完建至工程移交生產的時間)。工期總目標是:光伏電站全部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全部光伏陣列并網發(fā)電。具體以現場實際開工時間為準。
2.4 招標范圍
工程內容和范圍:本工程光伏場區(qū)勘察設計、設備采購(不含光伏組件)及安裝調試、集電線路等,具體為以下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全過程勘測設計:本工程(含集電線路)全過程和全方位設計及技術服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圖測繪、滿足設計深度要求的地形圖資料;地質勘察、詳勘等工作;初步設計(設計優(yōu)化)及概算編制;施工圖、竣工圖編制及報審、竣工資料編制;協助本項目竣工驗收、達標達產、竣工資料編制;以及相關現場技術服務等;
(2)工作范圍內從工程的施工準備到全部工程建設完成及并網發(fā)電所涉及的光伏區(qū)專項驗收及建設審批手續(xù)辦理(若有),其中包括施工過程中(但不限于)國土規(guī)劃(若有)、城建(若有)、環(huán)水保、節(jié)能、消防、安全(包括臨時和永久安全設施、安全生產“三同時”專題工作)、職業(yè)健康(包括職業(yè)衛(wèi)生防護設施和職業(yè)衛(wèi)生“三同時”專題工作)、防雷、安全穩(wěn)定控制裝置等工程的專項勘察設計(若有)采購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設期及項目移交前的監(jiān)測、咨詢、審查驗收等),以及相關專題的編制、報審、手續(xù)辦理評價、驗收;
(3)設備及材料的采購(不含光伏組件):箱逆變一體機、固定支架、柔性支架等主要設備及材料,承包人負責自行采購的設備、材料監(jiān)造、供貨、催交、運輸、接車、接貨驗收、轉運、倉儲保管等;由發(fā)包人采購或發(fā)包人指定的光伏組件設備,承包人負責設備及材料催交、接車、接貨驗收、轉運、倉儲保管等;
(4)土建及安裝工程,包括設備基礎及其它相關附屬設施等滿足并網運行的土建及電氣安裝施工;場內外所有道路(不含升壓站區(qū))、光伏支架及箱變基礎、集電線路等建(構)筑安裝的施工;光伏場區(qū)接地工程施工;
(5)本項目環(huán)境保護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組織驗收并獲得相關行政部門的驗收通過(負責組織本工程環(huán)水保監(jiān)測及驗收工作,并承擔相應驗收費用,含水土保持補償費);
(6)工程范圍內的設備交接試驗、單機及聯合調試和試運行;
(7)配合光伏并網涉及電網公司的各項驗收,包括并網性能檢測、涉網試驗、仿真建模,協助辦理相關并網手續(xù);
(8)協助電力質量監(jiān)督、施工等許可辦理工作;
(9)工程管理服務:在本項目實施階段,履行其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管理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對外溝通協調行政職能部門、工程現場管理、技術咨詢分包管理委托及協調工作等;發(fā)包人委托承包人進行現場相關方的管理工作;
(10)本工程涉及臨時和永久用地的征(租)用、協調及補償(所有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補償費、管理費、征租地工作費、測繪費、有償使用費、耕地占用稅、首年土地租金、永久用地征(租)地費、不可預見費、地面附著物及地下設施的拆除、恢復及補償等);
(11)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臨時設施(包括但不限于水電氣、倉儲、生產及生活設施、進場道路、棄渣場等)的設計、施工維護、拆除及恢復原狀;
(12)本工程涉及相關外部關系的協調工作,以及辦理設計(如有)、施工審查及許可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設計圖紙審查等),繳納有關部門各項審查費、手續(xù)費、規(guī)費等;
(13)本工程設備的安裝、調試及試驗、并網試運行及消缺,竣工資料的整理及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等;
(14)發(fā)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設備的卸車、接收、保管及接收后的場內轉運等其余工作;
(15)本項目35kV集電線路(包含終端塔到升壓站35kV集電線路進線柜段、終端頭制作、安裝等)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工作。
(16)其它未明確但屬于本工程施工、試運行、初步驗收、竣工驗收及移交、質保期內的質量保證服務等全部工作中的任何項目及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項目總承包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完備的質量保證體系,并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投標人應具有工程勘察專業(yè)甲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行業(yè)甲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本次招標允許以聯合體方式投標。聯合體成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具有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和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②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同時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等級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3信譽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其他權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網頁截圖。
3.1.4業(yè)績要求:投標人在近5年(2017年-2021年)內具有光伏發(fā)電工程EPC總承包項目業(yè)績。業(yè)績證明資料包括對應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完工證明)等。要求能體現合同簽訂時間、簽約主體、服務范圍等內容。
3.1.5財務要求:提供近三年經會計師事務所認定的財務會計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近三年指2019年、2020年、2021年。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guī)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3.1.6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或其他工程建設類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行業(yè)的注冊工程師、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安全工程師等),有安全資格證書(B證),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工程項目經理。
項目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工程的設計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職務。
項目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有安全資格證書(B證),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工程項目副經理職務。
3.1.7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員滿足項目需要,且注冊在本單位。項目管理人員配備包括但不限于(1)項目經理(2)設計負責人、項目總工(3)項目副經理、施工負責人(4)安全總監(jiān)(5)質量負責人(6)安全環(huán)保負責人員等。
3.1.8施工機械設備:滿足工程建設施工進度、安全、質量等所需的機械設備。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由同一專業(yè)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否則各相關投標均無效。
(4)聯合體各方應分別按照本招標文件的要求,根據聯合體協議職責分工共同完成投標文件,并由聯合體牽頭人統(tǒng)一提交給招標人。投標文件須由聯合體各方均加蓋公章,表明共同認可投標文件;
(5)盡管委任了聯合體牽頭人,但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簽訂合同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承擔連帶責任。招標人有權要求聯合體任何一方承擔聯合體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