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山西公司榆次熱電有限公司2023年1月-9月脫硫石膏運輸處置服務公開招標, 招標人為 榆次熱電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 榆次熱電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項目簡介
榆次熱電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qū)修文鎮(zhèn)郭村,其廠址西北緊連太原市、南鄰太谷縣、西接清徐縣,東北與壽陽縣相鄰、東南與和順、榆社縣接壤,石太、南同蒲、太焦三條鐵路在區(qū)內交匯。負責 榆次熱電有限公司電站運營管理工作。 榆次熱電有限公司電站建設有2臺330MW發(fā)電機組,總裝機660MW。 榆次熱電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分別于2009年12月27日、2010年1月23日投入商業(yè)運行,現有2臺1164t/h亞臨界一次中間再熱自然循環(huán)煤粉鍋爐,至今已運營11年。電站距離晉中市榆次區(qū)8公里,距離山西省太原市(城市)20公里,交通方便。
2.2概況
榆次熱電有限公司脫硫石膏系統(tǒng)為石灰石--石膏濕式全煙氣脫硫工藝裝置,由 環(huán)保工程有限公司EPC建設投運。 榆次熱電有限公司2×330MW機組脫硫系統(tǒng)采用單元制,采用一爐一塔方案,脫硫產生的副產品石膏經二次脫水至含水率至10%-20%,暫儲存于石膏庫。
2.2.1招標人不提供辦公場所、辦公用具和食宿等,投標人如需相關設施、場所等,由投標人自行租賃解決。所有與執(zhí)行本項目相關的車輛及工器具均由投標人自行配備。
2.3貨車有通行條件要求、
符合環(huán)保要求的新能源車或燃油排放達國六標準的車。
第三章采購范圍
3.1服務范圍
本采購標的的服務范圍為: 榆次熱電有限公司2023年1月-2023年9月脫硫石膏。
3.1.1通用部分
(1)投標人應負責本項目物資(脫硫石膏)的提貨及運輸處置,以及提供相應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售后服務等。
(2)簽訂合同后投標人根據現場生產的需求或招標人通知的需求量,按時到達招標人指定地點。提貨不受雙休日和節(jié)假日約束。
3.1.2專用部分
(1)提貨包括裝車、運輸、卸車、處置等,報價包含裝車、運輸、卸貨、處置、安全環(huán)保投入等一切費用。
(3)供貨時間與數量
(4)2023年1月1日-2023年9月30日(具體以招標人通知為準),預估石膏總量16萬噸。
(2)其他要求
本項目范圍內所有石膏的提貨、物流運輸、裝卸服務、處置、車輛、燃料、備品備件、勞保、辦公用品、等工作均屬于投標人工作范。
3.2服務期限
本項目的服務期限為自本項目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至合同履約結束為止。
或本服務計劃于2023年1月1日開始,至2023年9月30日結束,總服務期限9個月。
3.3服務地點
交貨地點在國能榆次熱電有限公司脫硫石膏庫內。
3.3.1 投標人負責提貨,應服從招標人安排。
3.3.2 提貨數量以招標人的實際產量為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fā)生的過磅數量結算。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若自行運輸,須提供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若委托運輸,提供委托運輸單位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還需提供與該運輸單位委托運輸的相關證明;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國內石膏運輸處置的合同業(yè)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2-12-1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2-12-23 16:30:00。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標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