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都建發(fā)文山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發(fā)電項目(清水井光伏場區(qū)156.975MWp)EPC總承包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云南公司 七都建發(fā)文山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發(fā)電項目(清水井光伏場區(qū)156.975MWp)EPC總承包公開招標, 招標人為國能七都建發(fā)文山清潔能源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 七都建發(fā)文山清潔能源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 項目概況
清水井光伏電站項目位于云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秉烈彝族鄉(xiāng),平均海拔高度1633m,場址距文山市城區(qū)直線距離約24km,場地中心坐標為東經104.140863°、北緯23.594352°,場區(qū)內鄉(xiāng)道和機耕道較多,場區(qū)對外交通相對便利。項目擬采用N型575Wp單晶硅雙面組件,本期共布置35個3.15MW方陣、5個2MW方陣,交流側裝機容量120.25MW,直流側裝機容量156.975MWp。本段工程配套建設1座220kV升壓站,升壓站新建一回 220kV 線路接入220kV路德變,導線截面選擇為2x500mm2,接入系統(tǒng)方案最終以云南電網批復為準。
場址占地2269畝,采用柔性支架+固定支架組合方式,共有40個方陣,直流側156.975MWp。
2.1.2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范圍
(1)本次工作范圍包括除明確由招標人負責的事項外的其他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本標段的勘察設計,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和保管,所有建筑安裝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調試、工程試運行、達標投產、工程竣工驗收、培訓、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內容。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發(fā)電場區(qū)、進場及場內道路、場區(qū)連接升壓站進站路、備用電源、項目生產生活用水等有關本項目勘察、設計及竣工圖出版整理、現場技術服務等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整體規(guī)劃(配合落實場區(qū)相關外部條件等)、勘察、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執(zhí)行概算編制、竣工圖編制、技術文件編制、技術服務以及為保證本光伏電站正常建設、調試、驗收所需全部技術文件。
2)本工程設備采購,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組件、光伏支架、逆變器、箱變、電纜分支箱、場區(qū)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等的采購,以及上述設備的運輸、接貨、卸車、保管、成品保護、轉運、安裝、匯線、試驗、調試及電網專項試驗(必須滿足《云南電網新能源電場接入系統(tǒng)規(guī)范》要求)等全部工作,投標人采購的設備要滿足合同質量要求和云南電網并網要求。
3)本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購、制作及安裝,包括但不限于電纜(含電纜頭)、通信光纜(含光纖熔接盒)、電纜槽盒、接地扁鋼(銅絞線、接地極等)、設備標識標牌、安全警示牌、道路交通警示牌及道路交通指示牌(不銹鋼防腐蝕雕刻0.5mm、高原防紫外線、防褪色)、電纜溝蓋板、場區(qū)圍欄和電纜標示樁(水泥樁標識符合國家能源集團要求)等工程配套設備設施及其相關的材料,并滿足國家能源集團相關標準要求。
4)本工程土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進場道路和場內道路的新建和改擴建、光伏組件支架基礎、箱變基礎、場內35kV集電線路、接地、截排水、擋護等相關土建工作,以及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電、通信、臨時設施(包括臨時生產、生活與管理房屋等)由投標人自行解決,并在合同工程竣工或在承包人使用結束時,按發(fā)包人的要求拆除并恢復場地。與光伏場區(qū)有關的截排水設施,全部由投標人負責。
5)負責完成項目環(huán)境保護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實施(擋墻、護坡、截排水溝、植被恢復和場區(qū)綠化等),安全設施、職業(yè)病防護設施、污染防治設施等“三同時”工作(水保環(huán)保監(jiān)測由招標人另行委托)。上述工作須滿足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相關要求及驗收標準,達到國家能源集團達標投產驗收標準。
6)本項目光伏陣列長期租地和永久征地由招標人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投標人負責臨建設施用地(征地紅線之外、超過規(guī)劃標準)的賠償,并負責辦理相關臨時用地手續(xù),招標人予以協(xié)助。陣列范圍外的集電線路(包括但不限于地埋和架空)用地由投標人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7)投標人負責完成本工程(含升壓站)質量監(jiān)督、并網驗收、光伏場區(qū)防雷接地檢測、消防驗收、檔案驗收、環(huán)保水保驗收、安全設施驗收、職業(yè)衛(wèi)生驗收、達標投產等工作,所涉及費用應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8)投標人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招標人認可的單位進行設備第三方性能檢驗(見GB/T19964-2012光伏發(fā)電站接入電力系統(tǒng)技術規(guī)定、NB/T10185-2019并網光伏電站用關鍵設備性能檢測與質量評估技術規(guī)范、云南電網新能源場站接入系統(tǒng)技術原則要求),費用包含在合同價格中。若性能試驗(或第三方性能檢驗)證明電站性能不滿足設計性能指標的,投標人負責消缺直至滿足要求。
9)試運行期間售電收入歸招標人,建設期間施工及生活用電、用水由投標人自行向相關單位支付費用。
10)其它招標文件中未明確列出,但對于一個光伏電站的功能、安全、穩(wěn)定運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滿足云南電網公司接入運行要求、滿足國家及國家能源集團竣工驗收需求的建筑、設備、材料及服務等均由投標人承擔。
(2)工程界面劃分
土建部分:光伏場區(qū)以征地紅線為界,光伏場區(qū)征地紅線以內各子片區(qū)之間必要的道路(新建或改擴建)的所有土建工程由投標人負責, 該片區(qū)至升壓站圍墻的集電線路由投標人負責。
電氣部分:光伏場區(qū)以征地紅線為界,該片區(qū)至升壓站開關柜的集電線路由投標人負責(至升壓站開關柜進線端,含電纜頭的采購制作安裝)。
(3)甲供設備部分:
無
2.1.3 中標單位需在項目所在地引入產業(yè),于2023年9月1日前完成產業(yè)引入,產業(yè)投資需與國家能源集團文山市新能源項目綁定,產業(yè)投資需達到5億元及以上,產業(yè)方和當地政府另行協(xié)商并簽訂協(xié)議,投標單位出具產業(yè)引入承諾書。
2.2 其他:工期:計劃2023年8月底開工,2023年12月31日全容量并網發(fā)電,具體開工時間以監(jiān)理人下發(fā)的開工令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甲級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總承包一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8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20MWp及以上光伏電站總承包(含EPC總承包)的合同業(yè)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符合本要求的業(yè)績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光伏電站總承包或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承擔施工工作的投標人認定為施工單位(須提供施工資質);承擔設計工作的投標人認定為設計單位(須提供設計資質);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認定為既是施工單位,也是設計單位(須同時提供施工資質和設計資質)。
(2)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在本項目中承擔的
工作內容(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或承擔其中一項工作,另一項分包),未在投標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方案中明確的,視為同時承擔施工、設計工作。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8-04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8-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