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售電有限公司售電綜合能源智慧服務平臺開發(fā)應用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項目資金來源:企業(yè)自籌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地點:內蒙古通遼市
2.2 招標范圍
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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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工期或服務期 |
文件價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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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74-01 內蒙古電投 霍白配售電有限公 司售電綜合能源智 慧服務平臺開發(fā)應 用 |
售電綜合能源智慧服務平臺開 發(fā)應用(詳見第五章技術文件)。 |
服務期限: 150 日歷天。 合同簽訂后,乙方 15 天內完成 售電綜合能源智慧服務平臺功 能需求調研,并完成系統(tǒng)設計 與實施方案制定,方案經甲方 評審通過后,乙方于 2023 年 11 月 31 日前完成整體項目開 發(fā)、安裝、系統(tǒng)調試和試運及 驗收。如遇特殊情況,經招標 方批準工期順延。 |
1000 |
注:招標范圍以招標文件第二卷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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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資格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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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74-01 內蒙 古電投霍白 配售電有限 公司售電綜 合能源智慧 服務平臺開 發(fā)應用 |
(1)通用資質要求: 1)投標人應該具備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2)信譽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 企業(yè)名單;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列入 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③未被列入供 應商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3)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信息安全管理體系,通過第三方認證審核,并 獲得認證證書;提供證書掃描件或復印件全國認證認可 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可查); 4)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5)近 18 個月內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并提供證明材料。 6)近 36 個月內不存在騙取中標的情形; 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 投標。 (2)專項要求: 1)業(yè)績要求:近 3 年內(合同簽訂日在 2020 年 6 月 1 日至開標前一日),應 具有發(fā)電側或售電側智能信息化系統(tǒng)建設項目業(yè)績 1 個及以上,提供合同掃描 件(完整版或關鍵頁:合同封皮、簽字頁、蓋章頁、日期頁、標的頁以及其他 合同主要內容頁,模糊不清,視為無效業(yè)績); 2)投標人具有有效的 CMMI3 級及以上資質,提供證書掃描件。 |
4、招標文件的發(fā)售及購買
4.1 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xiàn)場購買。
4.2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3 年 8 月 10 日 23 時 59 分至 2023 年 8 月 16 日 8 時 00 分(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