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蒙大礦業(yè)公司選煤廠智能化建設(一期)服務項目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F(xiàn)就本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
納林河二號礦井選煤廠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鄂爾多斯市烏審旗東南部無定河鎮(zhèn),為納林河二號礦井配套的礦井型選煤廠,設計能力8.0 Mt/a。分選工藝為200~13mm重介淺槽分選,-13mm末原煤6mm脫粉,-6mm粉煤不洗選,13~1.0mm有壓兩產品重介旋流器分選,1.0~0.25粗煤泥采用螺旋分選機分選,煤泥水采用濃縮機和快開壓濾機回收。
本項目智能化建設主要內容為基礎信息設施建設、基礎自動化、生產保障系統(tǒng)、智能生產控制系統(tǒng)(智能重介、智能濃縮、智能加介)和智能選煤生產管理系統(tǒng)。本次智能化建設聚焦3個點,搭建1個基礎設施、1個控制平臺、7個生產控制系統(tǒng)。
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服務標準及要求》及附件。
2.2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日起120日歷日內完成,服務方要從發(fā)包方確定的開工日期開始調遣人員、調配材料和施工設備進場,進行項目施工,并保證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全部服務項目。
2.4 服務地點:烏審旗蒙大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納林河二號選煤廠選煤場 。
2.5 付款方式:貨到驗收合格乙方提供全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后付款30%,調試安裝合格后付款60%,留10%質保金,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質保期為1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應附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
3.2 資格要求2:投標人應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施工資質(應附證書掃描件);
3.3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允許。
備注:
(1)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公司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200元/標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資料遞交時間:2023年08月29日 09時00分到2023年09月08日 16時00分。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3年08月29日 09時00分到2023年09月11日 16時00分。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jù)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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