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山東公司新能源公司坊子鄉(xiāng)村振興光伏項目EPC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濰坊坊子區(qū)鄉(xiāng)村振興光伏示范項目位于位于濰坊市坊子區(qū),擬利用坊子區(qū)轄區(qū)內26個村的村內道路和空地分別建設26座分布式光伏電站,每個分布式光伏電站設一個并網點,總計容量100.96MW。本項目擬采用 550Wp 單晶硅雙面電池組件183564塊。 項目擬在26個村村內道路及廣場上方安裝光伏支架,主體結構采用門式鋼架結構,鋼架高度4.5米,組件安裝角度為5°。項目采用“分區(qū)發(fā)電、就近集中并網”方案:本工程規(guī)劃裝機容量為 100.96MW, 全部采用 550Wp 單晶硅雙面電池組件,因本項目組件安裝于鄉(xiāng)村道路、空地,較為分散, 每個點配置2臺 196kW 組串式逆變器,每 13~15 串接至一臺 196kW 組串式逆變器,逆變器輸出 800V 交流電,逆變器出線經交流匯流箱后接入柱上變壓器,由柱上變壓器升壓至 10kV,然后經 10kV 開閉所,1 路 10kV 出線 T 接入附近電網 10kV 線路。所發(fā)電量全部上網。26個分布式項目共計26座開關站。 電站接入系統(tǒng)方案及要求以接入系統(tǒng)最終評審意見和電網公司最終要求為準。
濰坊坊子區(qū)鄉(xiāng)村振興光伏示范項目采用設計、設備及材料采購、施工EPC工程總承包模式(逆變器由招標人提供),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電網接入方案審批、與本項目設計、施工相關的民事清償、設計、采購、施工、試驗、調試、試運行以及各項手續(xù)辦理等,具體如下:
(1)負責辦理項目地方施工許可文件,包括在項目所在地辦理設計、施工備案手續(xù)等;
(2)負責電網接入方案及審批,協(xié)助招標人與電網公司簽訂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xié)議;完成電網公司并網接入;
(3)與本項目設計、施工相關的民事清償;
(4) 整個光伏項目及配套輸變電工程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及相關設計接口協(xié)調、設計評審及現(xiàn)場設計代表服務;
(5)整個光伏項目及配套輸變電工程含接入系統(tǒng)的所有設備(逆變器招標人提供)、材料的采購、安裝、土建工程施工(含臨建設施、道路和綠化等附著物恢復)、總包管理、檢驗、試驗、單體調試及分系統(tǒng)試運與整套啟動、電網驗收、360小時試運行、保護定值計算及整定、達設計值投產、竣工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培訓、消缺、直至移交生產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6)包含施工圖內的全部設備(逆變器由招標人提供)、材料以及消防器材的訂貨、供應、催交、監(jiān)造、運輸、接收、設備驗收、保管、二次搬運、工程保險和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移交和管理;
(7)所有建筑、安裝工程;完成施工需要的一切機械、裝卸、轉運、臨建、施工用水、用電、通信、進場道路、場平、存儲、屬地協(xié)調、安全文明施工、特殊環(huán)境施工等措施及工作;
(8)區(qū)域集控電站就地側接入及調試(視頻監(jiān)控及生產數(shù)據(jù)接入平臺) ,光伏站遠程監(jiān) 控(含獨立APP應用或微信小程序監(jiān)視以及接入山東公司區(qū)域集控中心監(jiān)控接口);
(9)工程開工許可、施工許可證辦理以及環(huán)境保護方案、安全、消防、職業(yè)健康方案等方案的編制與實施;水土保持“三同時”、安全“三同時”、職業(yè)衛(wèi)生“三同時”、環(huán)境保護與安全文明標準化施工、施工備案;
(10)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質量監(jiān)督(電力質監(jiān)站、和地方的施工質量監(jiān)督)、并網前技術監(jiān)督、保護定值計算、啟動驗收、并網驗收、并網安全性評價、安全驗收(安全專篇)、加固后評估、消防驗收、防雷報驗、檔案驗收(按照國家能源集團檔案管理辦法執(zhí)行)、竣工驗收以及國家、地方政府、電網公司要求開展 的所有驗收及專項驗收(包含現(xiàn)場一致性核查、通信及自動化系統(tǒng)、監(jiān)控、綜合自動化控制及 遠程監(jiān)視,提供遠傳接口) 等,上述驗收報驗文件的編制、咨詢、報審、組織與承辦等、直至驗收通過的全部 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
(11)工程檔案建立、工程檔案整理和移交存檔(含發(fā)包人、總承包人檔案),辦理工程 結算;
(12)負責質保期內的服務,驗收試運行期間運行、維護、管理;
(13)工程保險購買;
(14)所有設備按標準設置相應的安全標識牌、設備標識牌、電纜標識牌等;
(15)提供設備廠家配置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器具、儀器等;
(16)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作為EPC總承包工程除非本招標文件有明確約定,否則不論招標文件是否提及、承包報價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設計、設備采購、建筑安裝、電網調控、營銷、發(fā)策(含電網調控信通、計量電能表計送檢校驗、調度管轄設備命名)等及相關政策處理、調試試運,并網驗收、施工過程控制管理等相關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及費用均屬于投標人的工作范圍。本文件中存在的與設計、數(shù)據(jù)、規(guī)格或方法有關的任何缺陷、錯誤或疏漏,均不能減輕或解除投標人應承擔的責任。即便在招標范圍內沒有載明,但實際證明是確保項目發(fā)電運行所必須的,則需納入設計、采購、安裝及提供服務范圍。
2.2 其他:2.2.1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65個日歷日完成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和電網公司并網驗收。項目分批進行,每批次工期要求為自監(jiān)理簽發(fā)開工令之日起90個日歷日完成竣工驗收和電網公司并網驗收,其中首批啟動30MW。如項目最終無法全容量投產則按照投產容量占總招標容量的比例進行結算。
2.2.2地點:濰坊市坊子區(qū)。
2.2.3投標人需提交承諾函,承諾合同簽訂后 7天內取得關于本項目首批次30MW涉及的鄉(xiāng)鎮(zhèn)、村委土地權屬證明,10 天內具備開工條件、20天內取得當?shù)仉娋W接入批復意見,如無法達到招標人上述要求,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支付合同金額10%的違約金并全額返還招標人已支付的預付款,同時招標人有權從投標人履約保函中直接扣除前述款項。而且,招標人有權解除合同關系,且招標人無需向投標人承擔任何賠償責任。詳見附件。投標人必須按招標要求的格式和內容上傳承諾函,招標人要求投標人將承諾函放在投標文件第六節(jié)-資格審查資料-其他。
介于本項目為分布式光伏,共涉及26個分布式項目,為順利推進項目進展,按時完成整體并網,故招標人要求中標人必須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次日起7個日歷天內完成如下事項:①、取得首批次30MW所在區(qū)供電中心出具的接入消納批復意見。②、將本項目首批次村莊分布式光伏電站列入所在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局的光伏平價上網項目確認名單;否則發(fā)包人有權不與中標方簽訂合同,但中標服務費用仍需繳納,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且因此對招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投標人承擔。
以上事項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文件中進行承諾,承諾函見附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甲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8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10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100MWp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10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0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9-0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9-11 09:00: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jù)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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