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承德縣150MW光伏儲能一體化項目前期咨詢服務公開招標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9-2-041)
項目所在地區(qū):河北省,承德市,承德縣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承德縣150MW光伏儲能一體化項目前期咨詢服務公開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華能承德縣150MW光伏儲能一體化項目規(guī)劃光伏電場總裝機容量為150MW,儲能容量為30MW/60MWh。項目擬建設區(qū)域位于承德縣高寺臺鎮(zhèn),頭溝鎮(zhèn),崗子滿族鄉(xiāng),兩家滿族鄉(xiāng)域內。項目選址、儲能規(guī)模等最終以批復計劃為準。
2.2招標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環(huán)境影響評價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項目所在地范圍內進行相關的前期咨詢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以下前期咨詢服務的報告編制、現場作業(yè)或踏勘、組織報告評審并獲取主管部門批復文件等工作。
1.本項目全部地形圖測繪;2.安全預評價備案;3.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報告及批復文件;4.土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及批復文件;5.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報告及批復文件;6.水土保持方案報告及批復文件;7.環(huán)境影響報告及批復文件;8.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9.軍事設施調查批復文件;10.林地、草原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及占用林地、草原手續(xù)報批;11.文物勘探報告及批復;12、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字時間為準),投標人至少具有單個合同項目容量100MW及以上的新能源項目前期環(huán)境影響報告及批復、水土保持方案報告及批復、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等咨詢服務業(yè)績各一項(如單項合同包含以上多個咨詢內容可視為同時滿足上述要求,業(yè)績證明材料至少包含簽字蓋章頁以及能體現合同承包范圍的關鍵頁)。
(3)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