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建集團市政工程公司
金寨南路快速路 (石門路-深圳路) 景觀、建筑立面改造EPC項目
中化學交建市政公司-金寨南路快速路EPC項目-綠化工程專業(yè)分包采購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交建集團市政工程公司 金寨南路快速路 (石門路-深圳路) 景觀、建筑立面改造EPC項目, 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所需中化學交建市政公司-金寨南路快速路EPC項目-綠化工程專業(yè)分包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編號:CNCEC-ZHXJJ-SZ-JJNLGZ-2023-007)。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1).標段(包)編號:CNCEC-ZHXJJ-SZ-JJNLGZ-2023-007/01
標段(包)名稱:中化學交建市政公司-金寨南路快速路EPC項目-綠化工程專業(yè)分包-標段包01
招標內容及范圍:主要內容為主要工作內容為:綠化土方整理、綠化栽植等。 詳見附件:工程量清單
2.2 計劃工期: 根據招標項目在合同中約定
2.3 建設 4.4經營相關業(yè)務/年以上,且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和財務狀況; 4.5具有利害關系的關聯方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利害關系的關聯方是指:對數家公司存在著控股或參股關系的母子公司,或者雖然沒有股權關系,但是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公司,或者數家公司雖然沒有股權關系,法定代表人也不為同一人,但是通過合同安排能夠對相關公司存在控制關系的情況。 4.6投標人需是一般納稅人或小規(guī)模納稅人,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4.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8同一投標人參加本次招標的多個包件時,最多只能中標一個包件,如出現兩個或多個包件排名第一時,投標人選擇一個包件,其他包件根據排名由招標人確定。 4.9申請人被中國化學工程集團 和所屬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分包商名單”、“不合格分包商名單”、“不良企業(yè)(個人)名錄”或“分包商黑名單”中,不得參與投標。
3.2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2)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存在直接控股關系。
(3)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存在管理關系。
(4)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存在以下嚴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項目所在地省級以上行業(yè)主管部門依法暫停、取消投標或禁止參加招標活動的。
②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tài)。
③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情形的。
④根據公司投標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參與招標活動且處于有效期內的。
3.3 本次項目是否接收聯合體: 接受 不接受
聯合體各方按照其分工協議,應當滿足本條第3.1款規(guī)定的相應條件和要求;聯合體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條第3.2款規(guī)定的情形;聯合體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提交投標文件,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參與本項目招標活動。否則,相關投標文件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