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永勝縣營山45MW光伏發(fā)電項目設計施工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建設資金來自招標人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云南省麗江市永勝縣六德鄉(xiāng)北部一帶山脊上;整體場址地理坐標介于東經 100°82'44"~100°87'24"、北緯 26°43'48"~26°55'63"之間,高程在 1875m~2385m之間。站址交通條件較便利,場址距永勝縣直線距離約18km,距離麗江市直線距離約為71km。場址區(qū)總體地勢北高南低,地形坡度一般為10°~35°,局部較陡。工程占地面積約820畝,其中開關站占地面積11.868畝。
本項目交流總裝機容量45MW,實際直流總裝機容量54.288MWp,直流交流容配比為1.206。擬建一座35kV開關站,以1回35kV線路接入紅土地220kV升壓站,線路長度約16.485km,導線截面為耐熱 300mm²,經紅土地光伏220kV 鳳鳴變已建成的導線截面為2×300mm²的 220kV 線路送出。
2.2 招標范圍
(1)招標范圍
本次設計施工工作范圍包括除明確由發(fā)包人負責的事項外的其他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電站及送出線路工程的勘察設計,設備材料的采購(除光伏組件、固定式支架、逆變器由發(fā)包人負責采購外,其他設備均由中標人負責采購)、供應和保管,所有建筑安裝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調試、工程試運行、達標投產、工程竣工驗收、培訓、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內容。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發(fā)電場區(qū)、開關站、進場及場內道路、備用電源、項目生產生活用水等有關本項目勘察、設計及竣工圖出版整理、現場技術服務等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以及竣工圖編制,由發(fā)包人組織設計評審,評審相關費用由中標人承擔。
2)本工程設備采購,包括但不限于:電纜、站用變、接地變、配電裝置、無功補償、計算機監(jiān)控等所有設備及配套設備的采購(光伏組件、固定式支架、逆變器除外),以及上述設備(包括光伏組件、固定式支架、逆變器)的接貨、卸車、保管、成品保護、轉運、安裝、匯線、試驗、調試等全部工作,中標人采購的設備要滿足合同質量要求和電網并網要求。
3)本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購、制作及安裝,包括但不限于光纖、電纜槽盒、接地扁鋼(銅絞線、接地極等)、標識標牌、電纜溝蓋板、廠區(qū)圍欄和電纜標示樁(符合招標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設備設施及其相關的材料,并滿足三峽集團相關標準要求。
4)本工程土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進場道路和場內道路的新建和改擴建、光伏組件支架基礎、箱變基礎、開關站部分(包括建構筑物、各類設備基礎等)、場內35kV集電線路、接地、截排水、擋護等相關土建工作,以及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電、臨時設施由承包人自行解決。與光伏電站有關的截排水設施,全部由承包人負責。
5)1回35kV送出線路工程(路徑長度約16.485km)及對側升壓站改造擴建35kV間隔,具體包括不限于:送出線路及紅土地光伏電站220kV升壓站改造擴建35kV間隔的項目前期工作(包括不限于路徑協(xié)議、社會穩(wěn)定調查、核準、環(huán)評、水保、林勘、草地、土地預審、地災、安全評估、礦壓、涉網手續(xù)等報告編制并取得審批)、初步設計、施工圖勘察設計、建安、設備采購、投運驗收、質量監(jiān)督、交叉跨越手續(xù)辦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編制及實施、停電計劃申報及批復、35kV及以上主網跨越無損檢測探傷報告等)、征租地及費用補償等。
6)負責完成項目環(huán)境保護工程及水土保持設施(擋墻、護坡、截排水溝、植被恢復和場區(qū)綠化等),水保環(huán)保監(jiān)測,安全設施、職業(yè)病防護設施、污染防治設施等“三同時 ”工作。上述工作須滿足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相關要求及驗收,通過達標投產驗收。
7)本項目光伏陣列、開關站、送出工程的長期租地和永久征地、臨時用地均由承包人負責具體辦理,發(fā)包人配合承包人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協(xié)調辦理本工程土地流轉及征地手續(xù),相關費用按照合同專用條款執(zhí)行。
8)承包人負責完成質量監(jiān)督、并網驗收、防雷檢測、消防驗收、檔案驗收、環(huán)保水保驗收、土地規(guī)劃驗收、安全設施驗收、勞動安全衛(wèi)生驗收、竣工驗收、電能質量分析報告編制報批等工作,及按照南方電網《關于印發(fā)云南電網2024年網源協(xié)調重點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最新要求做好有關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9)承包人負責完成電站性能試驗,發(fā)包人有權委托其他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第三方性能檢驗,承包人應予以配合,配合費用包含在合同價格中。若性能試驗(或第三方性能檢驗)證明電站性能不滿足設計性能指標的,承包人負責消缺直至滿足要求。
10)試運行期間售電收入歸發(fā)包人,工程生產移交驗收前的施工及生活用電、用水由承包人自行向相關單位支付費用。
11)設備、材料進場抽樣檢測工作。承包人應承擔所有設備及材料(含甲供材)進場前的抽樣檢測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2)其它招標文件中未明確列出,但對于一個光伏電站的功能、安全、穩(wěn)定運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滿足國家和地方法規(guī)行業(yè)規(guī)范的最新要求、滿足電網公司接入運行要求、滿足國家及三峽集團竣工驗收需求的建筑、設備、材料及服務等工作均由承包人建設、采購或提供,并承擔相應費用。
(2)工程界面劃分
土建部分:光伏場區(qū)以用地范圍為界,開關站以永久征地紅線為界,送出線路以紅土地升壓站接入為界。送出線路包括營山開關站出線構架至紅土地光伏電站220kV升壓站的35kV預留間隔,送出線路及光伏場區(qū)用地范圍以內和開關站永久征地紅線以內的所有土建工程,進場道路的新建或改擴建由承包人負責。
電氣部分:光伏場區(qū)以用地范圍為界,開關站以營山出線構架為界,送出線路以紅土地升壓站接入為界,送出線路主要為營山開關站至紅土地光伏電站220kV升壓站的35kV預留間隔建設、送出線路、出線構架及開關站內、場區(qū)間的集電線路所有電氣部分工作由承包人負責。
(3)甲供設備部分
1)甲供設備:光伏組件、固定式支架、逆變器;
2)交貨地點:光伏項目場區(qū)(場區(qū)具體地點以本合同承包人根據現場進度及實際情況確定);
3)交貨時間:根據工程進度要求確定。
2.3工期要求
本項目工期如下:光伏陣列區(qū)計劃2024年5月15日前開工,開關站計劃不晚于2024年6月1日開工,送出線路計劃不晚于2024年6月1日開工;2024年10月30日前實現全容量并網。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條件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資質條件:
① 獨立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各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 獨立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設計方應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或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工程專業(yè)乙級或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或以上資質;
③ 獨立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施工方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乙級)或以上資質;
④ 獨立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⑤ 獨立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施工方具有承裝四級及以上、承修四級及以上和承試四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資質。
(2)業(yè)績要求:2018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獨立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牽頭人)至少具有5項40MW(含)以上集中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項目業(yè)績(須提供合同及完工證明)。
(3)項目經理要求:擬任項目經理必須是投標人在冊職工,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建筑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具有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且近5年具有集中式光伏發(fā)電工程EPC總承包項目的管理經歷(擔任項目經理或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
(4)財務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各方)近2年(2021年、2022年)財務無虧損。
(5)信譽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各方)未處于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限制投標的專業(yè)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組成聯(lián)合體的獨立法人不得超過2家。聯(lián)合體必須明確牽頭人,聯(lián)合體資質按照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約定的分工認定。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lián)合體參與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為2024年4月9日09時00分到2024年4月15日17時30分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alertpay.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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