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陽縣 2024 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農業(yè)灌溉水源置換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高陽縣 2024 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農業(yè)灌溉水源置換項目已由保定市水利局以保水農【2023】45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 ,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法人為高陽縣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農業(yè)灌溉水源置換項目建設處,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 建設地
2.1.2 建設規(guī)模及內容:該項目位于高陽縣浦口鎮(zhèn)5個村,置換灌溉面積13393畝,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1座節(jié)制閘、更換1座閘門及閘門槽;新建11座揚水點;鋪設輸水管道33.4㎞及附屬建筑物;在灌溉區(qū)設置末端控制井125座。
2.1.3 計劃工期:240日歷天。
2.1.4 質量標準: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現(xiàn)行行業(yè)合格標準
2.1.5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2 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圖紙內的全部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2財務要求: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具有經審計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財務報告(新成立企業(yè)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基本賬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及銀行基本賬戶證明材料)
3.1.3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以評標現(xiàn)場查詢結果為準)。
3.1.4
3.1.5項目的技術負責人要求:擬投入本項目的技術負責人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
3.1.6其他要求: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投標,否則相關投標無效。特別說明:本項目采用“雙盲”評審。技術部分采用暗標方式編制及評審,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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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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