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黃金埠2×650MW機組脫硫廢水零排放EPC項目蒸發(fā)系統(tǒng)成套設備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黃金埠發(fā)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黃金埠公司”)現役機組總容量為2×650MW,兩臺650MW機組分別于2007年3月15日和2007年7月31日順利投產。現有脫硫與機組同步建設投運,脫硫裝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工藝,設置脫硫廢水處理系統(tǒng)一套,采用三聯箱絮凝澄清工藝,設計處理量為15m3/h。本次EPC項目為黃金埠公司2×650MW 機組脫硫廢水深度治理項目,需達到脫硫廢水零排放的目的。本招標文件的招標范圍包括:蒸發(fā)系統(tǒng)1套、系統(tǒng)閥門1批、系統(tǒng)管道1批、系統(tǒng)電氣1套、系統(tǒng)控制1套及其他等,詳見技術部分。
交貨期:2024年8月1日前。
交貨地點: 黃金埠2×650MW機組脫硫廢水零排放EPC項目施工現場交貨。
投標人只能對整體包次項目進行投標,不可以選擇包中部分范圍進行投標。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21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蒸發(fā)設備(至少包含閃蒸設備或加熱分離設備或三效濃縮設備)供貨合同業(yè)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若合同不能表述要求信息的應提供對應的技術協議等材料作為補充。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6-15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6-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