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新疆公司兵團第十三師新星市30萬千瓦光伏發(fā)電項目勘察設計
2.2項目概況:新疆公司兵團第十三師新星市30萬千瓦光伏發(fā)電項目,位于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三師新星市紅星四場境內。項目交流側裝機容量為300MW(容配比1.25,直流側裝機容量為376.3968MW),配置時長4小時25%儲能系統(tǒng)(75MW/300MWh),建設內容包含光伏場區(qū)、儲能區(qū)、220kV升壓匯集站、場內集電線路等。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2.3招標范圍及內容:
招標范圍包含光伏場區(qū)、儲能區(qū)、220kV升壓匯集站、場內集電線路等所有本項目建設內容。按照國家及電力行業(yè)有關標準和內容深度要求完成測繪(地形圖測繪及GPS控制點設置)、勘察、設計工作,滿足招標人工程報批、招標、施工準備、施工、調試與竣工驗收、審計等要求。
投標人負責光資源、氣象、水文等工程設計所需數據收資;進行初步勘察及詳細勘察;提供樁基選型方案;初步設計及工程概算;1:500地形圖測繪;E級GPS控制點;詳細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根據發(fā)包人要求編制的項目管理策劃;資料的傳遞與移交;現場配合及技術服務,并進行設計技術交底、派駐設計代表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調試、試運行、竣工驗收及試生產配合等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2.4項目地點: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三師新星市紅星四場。
2.5設計服務期限:
合同簽訂生效后30個日歷日內提交具備發(fā)包人評審要求的初步設計及工程概算成果文件,同時需要提交相關工程、設備、材料招標所需的技術文件;合同簽訂生效后50個日歷日內提交首批施工圖紙及相關成果文件(后續(xù)施工圖紙的提交不能影響項目進展);項目竣工后30個日歷日內提交竣工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事業(yè)單位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
(2)投標人須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電力行業(yè)工程設計(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3.2財務要求:
投標人財務資質審查須提供的財務信息由以下兩項任選其一:
(1)有效的基本賬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開標截止前三個月內)及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銀行基本賬戶證明資料);
(2)投標人須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連續(xù)三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財務報表復印件(包括審計報告簽字蓋章頁、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投標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則提供自成立年份以來的財務審計報告、財務報表復印件。
3.3業(yè)績要求:
(1)投標人須提供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至少2項100MW及以上地面光伏發(fā)電項目工程設計業(yè)績;
(2)投標人須提供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至少2項220kV及以上升壓匯集站項目工程設計業(yè)績;
(3)投標人須提供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至少2項光伏電站配套的儲能工程設計業(yè)績;
(4)上述的(1)、(2)、(3)有效業(yè)績可為同一項目,有效業(yè)績?yōu)榈孛婀夥l(fā)電項目的工程設計(基礎設計/初步設計、詳細工程設計、EPC)業(yè)績。有效業(yè)績以合同及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單或業(yè)主出具的已并網發(fā)電證明資料)為準,業(yè)績的有效時間以項目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合同須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3.4人員要求:
項目勘察負責人:具備國家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資格證書及高級工程師資格證書,同時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100MW及以上地面光伏發(fā)電和220kV及以上升壓匯集站項目業(yè)績,有效業(yè)績以有效合同及合同中體現的人員信息及崗位信息為準(或以合同及對應的業(yè)主證明資料為準),須提供由社會保障管理部門出具的有效社保證明材料(2023年8月1日起連續(xù)6個月)。
項目設計負責人:具備國家注冊電氣工程師資格證書及高級工程師資格證書,同時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100MW及以上地面光伏發(fā)電和220kV及以上升壓匯集站項目業(yè)績,有效業(yè)績以有效合同及合同中體現的人員信息及崗位信息為準(或以合同及對應的業(yè)主證明資料為準),須提供由社會保障管理部門出具的有效社保證明材料(2023年8月1日起連續(xù)6個月)。
3.5信譽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標人提供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1)投標人及項目負責人基本信息應在“自治區(qū)(或全國)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平臺”可查詢。
(2)投標人未列入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嚴重失信名單或失信懲戒對象;
(3)投標人未列入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4)投標人未列入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s://www.gsxt.gov.cn/)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
(5)投標人未列入“供應(合作)商黑名單”且在公布期內。
3.6其他要求: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的投標。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7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年7月25日9時00分至2024年7月31日18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