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本項目為浙江公司舟山電廠三期2×660MW擴建工程燃煤機組,本期建設規(guī)模為兩臺660MW等級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燃煤發(fā)電機組,同步建設高效除塵、煙氣脫硫、脫硝設施。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本次招標設備標識標牌及安健環(huán)標識標牌主要包括:三期5、6號機組的設備標志標識(含設備、管道、閥門標志)和安健環(huán)標志標牌(安全標識、線型標識、展板標識等)、安全警示線、構建筑物標識及其他現(xiàn)場展示牌等的設計、制作、運輸與安裝服務等。
2.2 其他:交貨期:暫定2024年1月開始交貨并安裝服務到2024年12月完成交貨并完成安裝服務(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交貨地點:國能浙江舟山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項目施工現(xiàn)場
投標人只能對整體包次項目進行投標,不可以選擇包中部分范圍進行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須具有國內300MW及以上等級火電機組設備標識和安健環(huán)標識牌供貨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成。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24 15: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1-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