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增包裝物供應商準入項目-項目公告
項目編號:0702-2440CITC7130
項目所在地區(qū):北京 一、招標條件 “2024年新增包裝物供應商準入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采購人為物資 。本項目已具備評審條件,現(xiàn)公開邀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參加評審。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本次項目評審為“供應商數據庫”合格供應商準入,根據生產經營及二級單位對供貨技術性的實際需要,現(xiàn)擬在原有供應商庫的基礎上對部分地區(qū)的塑料軟包裝、塑編袋、紙箱、肥料袋等的供應商進行增補。具體詳見下表及評審文件第三部分“技術需求”。本次評審按品目分為四個包,具體如下:
注:1、本次評審分四個包,申請人應以包為單位進行響應,采購人也以包為單位評審; 2、同一申請人可參加一個或多個包,但不得同時參加第2包和第4包;如有同時參加,視同只參加第2包的評審;參加第2包的申請人,需注明可生產的產品。 3、申請人可以以集團公司的形式參加評審。以集團公司形式準入的供應商,在成為采購人的合格供應商期間,可以以集團公司(母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含參股子公司)的形式參與采購人的業(yè)務合作。以集團公司(母公司)參與后續(xù)項目合作的,須由集團公司(母公司)與采購人就項目進行簽約及結算;由控股子公司參與后續(xù)項目合作的,每個項目只允許一家控股子公司與采購人就單一項目進行簽約及結算。 申請人參加準入評審時,如申請人為集團公司的,所提供的資料中須一并列明此次準入采購人供應商庫的全部控股子公司全稱,并提供對應的企業(yè)簡介,子公司驗資證明文件復印件并加蓋申請人及其子公司公章。其他申請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請按以下要求提供: (1)聲明文件:須由集團公司(母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 (2)資格證明文件:隨集團公司(母公司)一并申請入庫的控股子公司,均須提供申請文件要求的所有證明文件; (3)響應文件中的企業(yè)相關資料:可按申請文件要求提供集團公司(母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相關資料,其中集團公司(母公司)相關資料必須達到采購人在申請文件中要求的各項條件。
三、申請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境外注冊的獨立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須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并加蓋申請人公章;如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企業(yè),須提供注冊資本金<外幣>核算匯率的證明材料); 2、第1包塑料軟包裝的申請人,第2包中生產食鹽塑料包裝袋和食鹽、食用堿編織袋的申請人均須提供有效期內的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的《全國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 3、第1包申請人須具備有效期內的《印刷經營許可證》,第2包中生產出口危險化學品包裝物產品的申請人須提供《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須提供有效期內的證明文件復印件并加蓋申請人公章); 4、第1包、第2包、第4包的申請人須提供有效期內的ISO9001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須提供以上證書復印件并加蓋申請人公章); 5、第1包塑料軟包裝的申請人須提供質量承諾書,承諾生產的塑料軟包裝必須使用無溶劑復合的裝備及技術,且產品質量必須達到GB/T10004-2008要求,感官標準必須達到GB9683-88要求(須提供由通過CMA認證的檢測機構出具的3個月內檢測報告復印件和質量承諾書原件并加蓋申請人公章,以上標準若有最新標準按最新標準執(zhí)行); 如以上證件正在新辦、換證中,須提供由受理單位出具并蓋章的已審核通過、正在制證的證明文件。 6、財務狀況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未出的提供2020-2022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成立1年以上不足3年的,提供最近一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當年任一季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基本
(1)第1包: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2023年主營業(yè)收入不低于人民幣10000萬元(2023年度審計報告未出的要求2022年度主營業(yè)收入不低于人民幣10000萬元); (2)第2包: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2023年主營業(yè)收入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2023年度審計報告未出的要求2022年度主營業(yè)收入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 (3)第3包: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2023年主營業(yè)收入不低于人民幣800萬元(2023年度審計報告未出的要求2022年度主營業(yè)收入不低于人民幣800萬元); (4)第4包: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500萬,2023年度主營業(yè)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2023年度審計報告未出的要求2022年度主營業(yè)收入不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 7、固定資產要求:須提供申請人的固定生產場所證明材料,包括土地證、房產證、買賣合同、租賃協(xié)議等的復印件并加蓋申請人公章,具體要求如下: (1)第1包塑料軟包裝申請人生產面積不小于5000平方米,倉儲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 (2)第2包塑編袋申請人中①編織袋申請人生產面積不小于5000平方米,倉儲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②FFS重載膜包裝袋申請人生產面積不小于3000平方米,倉儲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 (3)第4包肥料袋申請人中生產面積不小于5000平方米,倉儲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 8、生產設備要求:須提供申請人的生產設備清單及生產能力證明材料并加蓋申請人公章,須包含現(xiàn)場設備彩色照片和電子檔企業(yè)廠區(qū)介紹視頻(提供光盤或U盤),具體要求如下: (1)第1包塑料軟包裝申請人生產設備齊全,印刷、復合等設備未列入《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目錄》;其單獨所有的生產設備數量不得低于以下要求(須同時提供申請人單獨所有的生產設備清單及證明材料和設備購置發(fā)票復印件并加蓋申請人公章): 序號 設備 數量(臺) 1 10套色高速印刷機 1 2 8套色以上高速印刷機 2 3 分切機 4 4 貼標機 2 5 無溶劑復合設備 1 6 立式制袋機 3 7 可變二維碼噴印設備 1 8 VOC處理設備 1 9 檢品機 1 (2)第2包中編織袋的申請人生產設備齊全,印刷、復合等設備未列入《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目錄》,生產設施全且符合食品安全和環(huán)保要求;年生產能力不低于2000萬只;其單獨所有的生產設備不得低于以下要求(須同時提供申請人單獨所有的生產設備清單及證明材料和設備購置發(fā)票復印件并加蓋申請人公章): 序號 設備 數量 1 塑編拉絲設備 2臺 2 圓織機 40臺 3 印刷機 2臺 4 切縫機 2臺 5 吹膜或淋膜設備 2臺 (3)第2包中FFS重載膜包裝袋申請人生產設施齊全,設備先進;年生產能力不低于3000噸;其單獨所有的生產設備不得低于以下要求(須同時提供申請人單獨所有的生產設備清單及證明材料和設備購置發(fā)票復印件并加蓋申請人公章): 序號 設備 數量 1 三層共擠吹塑機 2臺 2 4色印刷機 2臺 3 制袋機 2臺 4 插邊機 2臺 第2包中其他包裝物申請人根據企業(yè)情況如實提供材料,根據實際情況單獨審核。 (4)第3包:紙箱申請人生產設施齊全,設備先進,其單獨所有的生產設備不得低于以下要求(須同時提供申請人單獨所有的生產設備清單及證明材料和設備購置發(fā)票復印件并加蓋申請人公章): 序號 設備 數量(臺) 1 半自動粘箱機 1 2 半自動釘箱機 1 3 四色印刷機 1 (5)第4包中肥料包裝袋的申請人生產設備齊全,印刷、復合等設備未列入《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目錄》,生產設施全且符合食品安全和環(huán)保要求;年生產能力不低于1000萬條;其單獨所有的生產設備不得低于以下要求(須同時提供申請人單獨所有的生產設備清單及證明材料和設備購置發(fā)票復印件并加蓋申請人公章): 序號 設備 數量 1 塑編拉絲設備 2臺 2 圓織機 40臺 3 印刷機 2臺 4 切縫機 2臺 5 吹膜或淋膜設備 2臺 9、業(yè)績要求:提供近三年內(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五個與申請準入項目類似的產品銷售業(yè)績,須提供供貨合同及與供貨合同對應的《發(fā)票明細表》復印件(供貨合同須提供包含貨物名稱、金額等的關鍵頁及簽字蓋章頁;《發(fā)票明細表》作為業(yè)績證明材料,其中:《發(fā)票明細表》中須包含發(fā)票代碼、發(fā)票號碼、開票日期、開具金額<不含稅>,該表可由公司稅務會計在稅控機中導出);具體要求為: (1)第1包:須提供至少五個食品類包裝銷售業(yè)績,每份業(yè)績合同單一年度銷售額須大于1000萬元; (2)第2包:須提供至少五個編織袋銷售業(yè)績,每份業(yè)績合同單一年度銷售額須大于1000萬元; (3)第3包:須提供至少五個紙箱銷售業(yè)績,每份業(yè)績合同單一年度銷售須大于50萬元; (4)第4包:須提供至少五個編織袋銷售業(yè)績,每份業(yè)績合同單一年度銷售額須大于200萬元; 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無法提供業(yè)績的,提供投資建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建設竣工驗收復印件、環(huán)評驗收復印件。 10、提供申請人研發(fā)團隊人員情況說明、研發(fā)成果及應用情況的相關證明材料(須提供證明材料并加蓋申請人公章); 11、法務風險要求: (1)2023年6月1日后(以立案時間為準),法人或實際控制人沒有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評審現(xiàn)場通過“企查查”網站(https://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經營異常(提供從信用中國網站下載的“公共信用信息報告”并加蓋投標人公章,下載時間為評審文件發(fā)售之日起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之間任一天); (3)申請人不得為《固定資產投資(含工程建設)項目供應商黑名單》及《生產經營性物資服務項目供應商黑名單》中列入的企業(yè)(由招標代理機構統(tǒng)一查詢,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1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13、按本公告的規(guī)定成功獲取評審文件。 注:(1)上述申請人的資格證明文件均應為有效文件并加蓋申請人單位公章; (2)以上文件均須加注連續(xù)頁碼,文件對于上述內容應有具體位置的確切目錄及索引。 四、評審文件的獲取 1、本項目評審文件采用線上方式發(fā)售,不向申請人提供紙質評審文件。評審文件發(fā)售日期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6日。 2、有意向的投標人應先在免費注冊,注冊完成后憑賬號 注:憑證備注須填上所投分包及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