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江蘇公司宿遷電廠三期1×B50MW燃煤背壓機組鍋爐及附屬設備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 項目概況:
本工程為 宿遷發(fā)電有限公司三期工程項目,擬建設1×B50MW燃煤背壓機組。本項目位于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qū)洋北鎮(zhèn)西側京杭大運河南岸,處于運河宿遷港產業(yè)園中心地段。公司一期2×135MW燃煤發(fā)電機組,于2005年投入商業(yè)運營,2019年底關停。二期2×660MW超超臨界燃煤發(fā)電機組,于2018年12月及2019年6月投入商業(yè)運營。本工程建設場地位于一二期主廠房之間的空地上。
2.1.2供貨范圍:采購一臺50MW燃煤背壓機組鍋爐及其附屬設備。
2.1.3 交貨期:投標方的交貨應滿足招標方的安裝進度計劃,初步暫定合同簽訂后6個月開始陸續(xù)交貨,整個工程供貨期不超過12個月(具體設備交貨日期在第一次設聯(lián)會上討論商定),如招標方需要投標方提前交貨,投標方應積極配合滿足。
交貨地點: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qū)洋北鎮(zhèn) 宿遷發(fā)電有限公司三期工程項目施工現(xiàn)場指定地點。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或其集團所屬公司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A級(鍋爐)特種設備制造許可(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或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6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或其集團所屬公司須至少具有國內額定蒸發(fā)量≥500t/h的燃煤鍋爐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7-15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