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陽核電一期工程智能巡檢系統(tǒng)建設及應用項目采購。
二、 招標內容
1、招標范圍:本項目承包人服務范圍為本項目施工以及設備施工材料的 采購,具體以改造設計圖紙為準,項目設計圖紙中所有內容均包含在本項目 服務范圍內,主要包含以下 2 項工作:
1)項目設備、施工材料的采購工作及安裝所涉及周邊其他物項必要的拆 除、移動、恢復等;
2)智能巡檢系統(tǒng)項目安裝施工、調試工作。
本項目設備供貨、安裝、調試及交付等工作詳細的技術要求及采購范圍見 《海陽核電一期工程智能巡檢系統(tǒng)建設及應用項目采購技術規(guī)格書》。
2、進度要求:本項目于合同簽訂日期開始,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完成服務 范圍內的所有工作及最終驗收。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1)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有能力為本項目 提供產品及服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 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 a)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 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 名單;b)通過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查詢,未被列入 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 投標人及其分包商沒有處于集團公司相關文件確 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供應 商涉案“黑名單 ”;
(4) 投標人及其分包商沒有處于上海核工院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
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單和凍結名單(評標期間尚未解 除凍結的);
(5) 近 36 個月內(至 2024 年 11 月)投標人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 責任事故,近 12 個月在國家電投集團公司系統(tǒng)未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
(6) 近 36 個月內(至 2024 年 11 月)投標人應無因違法或重大違約行為 在與產品質量相關或供貨履約能力相關的訴訟或仲裁中被判承擔法律責任, 在招投標活動期間應無違反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紀律、騙取中標行為;
(7) 近 36 個月內(至 2024 年 11 月)投標人應無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 標、侵犯專利權,遭到行政或者刑事處罰,或者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
(8)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 一標段投標;
(9) 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10) 不接受代理投標。
3.2 投標人專項資格要求
1) 具有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或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yè)承包壹級或 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
2) 軟件開發(fā)及服務能力要求:軟件企業(yè) CMMI5 級認證,計算機應用軟件 設計與開發(fā)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ITSS 貳級及以上認證;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 項目經理資格要求:項目經理具有注冊通信與廣電專業(yè)壹級資質以及 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類);
5) 安全質量經理:五年以上通信設備安裝、調試、維修經驗,熟悉核電 站相關安全和質量管理規(guī)定及要求,工程師及以上資質;
6) 財務要求:有良好的財務狀況,連續(xù)三年通過社會或政府審計,且審 核無重大問題;
7) 通過 GB/T19001(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GB/T24001(ISO14001) 環(huán)境管理體系及 GB/T45001(ISO45001)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
8) 具有近五年內核電廠智能化巡檢項目或核電廠視頻監(jiān)控或核電廠網 絡通訊系統(tǒng)工程合同業(yè)績。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1、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2、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4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 23 時 59 分(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