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電廠#4水塔結構加固及防腐改造招標公告
一。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哈爾濱第三發(fā)電廠#4水塔結構加固及防腐項目改造,筒壁結構加固、內壁防腐修復、附屬設施修復完善
范圍:#4水塔結構加固及防腐改造項目設計、施工EPC總承包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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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標書售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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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水塔結構加固及防腐改造EPC總承包 |
1500元 |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fā)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yè)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fā)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fā)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xù)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2.投標人應具有以下資質中的任何一項: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應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通過質量管理體系、環(huán)境管理體系和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且上述認證在有效期內。
5.投標人近6年(自2014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具有至少1臺200MW及以上火電機組新建業(yè)績(承包范圍必須包含冷卻水塔),或具有至少1臺淋水面積3500㎡及以上的冷卻水塔新建或筒壁加固業(yè)績。業(yè)績證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復印件,業(yè)績證明材料應能看出合同標的、數量、業(yè)主聯系方式等內容,否則視為不合格業(yè)績。
6.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近三年(2017年6月1日-投標截止日期)內,在同類工程發(fā)生的較大及以上事故中負次要(重要)責任或同等責任或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2)近一年(2019年6月1日-投標截止日期)內,在同類工程發(fā)生的一般事故中負同等責任或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3)投標截止日期前,在同類工程發(fā)生的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事故調查責任認定或批復。
7.應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良好。
8.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9.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10.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獲取
公告時間:2020-06-28 16:10到2020-07-03 17:00。
購買標書時 2020-06-28 16:10到2020-07-0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