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采用全電子招投標方式。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湖北隨州火電項目是湖北省“十三五”規(guī)劃重點煤電項目,并列入國家“十三五”火電建設規(guī)劃。
項目所在地隨州市屬湖北省地級市,位于湖北省北部,東承中部中心城市武漢,西接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陽,素有“漢襄咽喉”、“鄂北明珠”之稱。項目擬選廠址位于隨州市高新區(qū)淅河鎮(zhèn)東南約7.2公里的樊家沖村,距離隨州市區(qū)約15.6公里。項目規(guī)劃建設2×660MW超超臨界燃煤發(fā)電機組,并預留2×1000MW擴建條件。項目擬于2021年1月開工建設,2022年10月第一臺機組投產(chǎn),2023年2月第二臺機組投產(chǎn)。
項目廠址區(qū)域屬丘陵地貌,地勢較開闊,略有起伏,擬選廠址大部分為農(nóng)田和林地,占用耕地較少,區(qū)域內(nèi)無基本農(nóng)田,地質構造相對穩(wěn)定,廠址自然標高均高于百年一遇洪水位,不受洪水、內(nèi)澇影響;項目的燃煤運輸經(jīng)浩吉鐵路跨線連接漢丹鐵路轉入電廠鐵路專用線,隨州火電項目作為“路口電站”,煤炭來源充足可靠,控價保供能力較強;項目水源設計采用二次循環(huán)供水系統(tǒng),補給水源采用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再生水,不足部分和應急備用水源使用白云湖水庫地表水,水源充足可靠;項目擬以500kV/220kV兩級電壓接入系統(tǒng),其中一臺機組出線一回500kV線路至500kV編鐘變;另外一臺機組出線一回220kV線路至220kV曾都變,外送不存在障礙。項目的選址、建設用地、水源、交通運輸、煤源、接入系統(tǒng)、灰場等條件基本明確或落實。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主要包括兩臺機組共兩套完整的汽水取樣裝置、工藝與控制設備及系統(tǒng)內(nèi)的材料(管道、閥門、儀表等)、就地控制柜和控制柜到設備本體的控制電纜及汽水取樣系統(tǒng)與其他設備的所有接口的配合。包括設備的設計、制造、試驗、包裝和運輸,還包括對設備的安裝、運行所需的技術服務。提供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并保證在的設備壽命期內(nèi)提供備品備件。
2.3其他:
交貨期:2021年12月第一臺機組交貨,2022年3月第二臺機組交貨。
交貨地點:隨州火電項目現(xiàn)場指定地點
投標人只能對整體包次項目進行投標,不可以選擇包中部分范圍進行投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3.1.1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3.1.2業(yè)績要求:
2015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計),投標人須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機組汽水取樣系統(tǒng)的合同業(yè)績5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期、物資名稱型號及關鍵技術參數(shù)等信息;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權威機構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的材料。
3.1.3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證書,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3.1.4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本項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標。接受代理商投標的,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同一標包投標;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同一標包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已注冊的投標人請勿重復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附件一。
4.2 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登錄,在“購標申請”菜單中根據(jù)要求上傳購標審核資料,審核通過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0年09月25日 08時30分至2020年09月30日 16時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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