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立項情況:立項已完成。
項目資金來源:發(fā)包人自有資金、銀行貸款或其他模式融資,建設資金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陽宗海畔七甸片區(qū),距離陽宗海西岸 1.2 公里處,場址中心距 昆明市直線 28km,距 G324 國道 2km,交通便利。本項目利用云南鋁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工業(yè)廠 房屋頂及部分閑置空地,規(guī)劃建設分布式光伏 40MWp+光伏一體化車棚 1.5MW+分散式風電 6MW+用戶側儲能 5MWh+直流充電樁+智慧管控與服務平臺等綜合能源一體化項目。
項目一期包括分布式屋頂光伏 13.749805MW+4 臺60kW 直流充電樁+智慧管控平臺與服務。項目采用 “自發(fā)自用,全額消納”并網模式。
2.2 招標范圍
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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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委托期限 |
文件價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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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國 際電力投資有限公司昆明陽宗海綠色鋁產業(yè)園綠色智慧能源示范項目(一期)委托生產運行維護服務 |
項目一期屋頂分布式光伏 13.749805MW+4 臺 60kW 直流充電樁+智慧管控平臺的 運維管理服務及建設期生產 準備工作。 |
三年,合同 每年一簽。 |
500 元 |
2.3 服務內容及要求
2.3.1 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2.3.1.1 負責本項目生產準備工作及生產物資采購與日常管理。
2.3.1.2 建立值班日志、報表、巡檢記錄、兩票、定期工作等臺帳。編制本項目的生產 運行規(guī)程、設備維護管理標準。
2.3.1.3 運行監(jiān)盤、參數調整及分析;故障處理、啟停操作、電氣倒閘操作;電場設備 巡視檢查;電場設備定期輪換、試驗;編制統(tǒng)計報表并及時發(fā)送給相關人員和部門;開展 運行分析并形成分析報告;站區(qū)及其設備衛(wèi)生清掃。
2.3.1.4 設備定期工作、設備隱患排查治理、設備消缺維護等,并承擔設備維護相應安 全責任。
2.3.2 要求
2.3.2.1 承包人提供 4 名滿足發(fā)包人要求的生產人員,負責本項目的生產運維工作。
2.3.2.2 承包人生產運維人員須遵守發(fā)包人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規(guī)程等,對違反者, 發(fā)包人依據相關制度進行考核。
2.3.2.3 承包人生產運維人員須服從發(fā)包人統(tǒng)一管理,含倒班方式及有關工作安排等。
2.3.2.4 生產運維人員的住宿、伙食、勞保用品、辦公用品等后勤保障由承包人自行解 決。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各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形式為合格制。
3.1 基本資格要求
3.1.1 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合法經營的獨立企業(yè)法人,須提供工商行 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具備獨立簽訂合同能力。具備增值稅一般 納稅人資格。
3.1.2 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近三年內無嚴重虧損,2020 年無虧損;沒有處于被責令 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tài)。投標人必須提交最近三年的財務報表(2018 年至 2020 年,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已有年份的報告)。
3.1.3 投標人必須具有完善的安全質量保證體系,有能力提供長期技術售后服務。近三 年無較大安全質量事故。
3.1.4 投標人近三年內未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或 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沒有納入 “信用中國”黑名單。
3.1.5 投標人無正在進行的重大被訴經濟案件,無尚未完成的重大被執(zhí)行經濟案件,在 近 3 年內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 年內不得存在兩次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 內不得存在較大安全事故,近三年內未發(fā)生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未被以下網站或各級信 息共享平臺公告: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網站、國家能源局。近 1 年內在公司所屬項目不得存在人身死亡事故。
3.1.6 投標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 施條例》或公司禁止投標的 情形;近 3 年內在合同簽訂、合同履行過程中,未因不誠信履約被列入 黑名單,且在處罰期內。
3.1.7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個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兩個及兩個以上單位,以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有其他禁止性規(guī)定的,不得在同一招標項目中投標;通過天眼查查詢投標人實際控制人、股權結構。
3.1.8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2 專項資格要求
3.2.1 資質要求:投標人需具有電力設施承裝(承修)許可證(承裝四級及以上、承修 四級及以上)。
3.2.2 業(yè)績要求:投標人在近三年內(2018 年至今)承擔過不少于 2 個已投運光伏發(fā)電項目的運維業(yè)績(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3.2.3 投標人擬投入運維人員須全部持有高壓、低壓電工作業(yè)證及高處作業(yè)證(提供證明材料方有效)。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在線發(fā)售,不接受現(xiàn)場購買。
4.2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全天。
熱線服務時間: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 (法定節(jié)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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