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臺機車加裝電笛、燈顯示警裝置公開招標項目(第3次)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包神鐵路機務分公司68臺機車加裝電笛、燈顯示警裝置公開招標, 招標人為 包神鐵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機務分公司,項目單位為: 包神鐵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機務分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招標范圍:68臺內、電機車加裝電笛、燈顯示警裝置,具體明細見下表:
項目名稱 |
機車型號 |
機車數(shù)量(臺) |
加裝周期 |
加裝機車限鳴裝置 |
DF4B |
13 |
2天/臺(自扣車之日起) |
DF12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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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D3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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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N3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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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4B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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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D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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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D2 |
2 |
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鐵路機車加裝限鳴裝置或銷售限鳴裝置合同業(yè)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服務范圍,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或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權威機構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或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已完成履約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4-25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5-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