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25輛皮卡車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所管理的8家風電場25輛生產用皮卡車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 山東分公司位于濟南市市中區(qū)玉函路36號,本次采購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所管理的8家風電場配備25輛皮卡車。本項目采用統(tǒng)招分簽的方式與管理的8家風電場對應的項目公司分別簽訂合同。交貨地點: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qū);交貨期:合同簽訂后20日內。
招標范圍:25輛皮卡車采購,投標人所供車型必須為原廠原裝在售最新車型,排量要求:1.8T≤排量≤2.0T,驅動方式:四輪驅動,剎車類型:四輪盤剎,汽油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須至少具有3項所投品牌皮卡車銷售業(yè)績,須提供業(yè)績合同掃描件。
3.2.2投標文件中必須明確所投車型的車輛型號、制造商及詳細參數,并提供所投車型配置表。
3.2.3 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yè)要求、資格條件等):無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投標人為代理商的,須提供車輛生產廠家或其銷售總公司針對所投品牌的銷售授權證明。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03月17日09時00分到2021年03月25日17時00分。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