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內蒙古上都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貯灰場綜合治理工程(初期擋灰堤)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內蒙古上都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內蒙古上都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位于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正藍旗境內,電廠現(xiàn)已完成三期建設,目前電廠裝機容量為4×600MW+2×660MW。根據2017年統(tǒng)計,電廠全年排灰渣和脫硫石膏總量約216萬立方米。
上都發(fā)電廠貯灰場為位于廠址東南側約4.5km處的機井浩特灰場。灰場所在區(qū)域地貌屬低山丘陵區(qū),場內多為退化的草場,地形變化復雜,起伏較大,沙丘、沙梁多且不規(guī)則?;覉鲆?guī)劃為三期,一、二期貯灰場占地面積(不含運灰道路和灰場管理站)168.595公頃,于2006年4月投入運行。三期灰場占地面積36公頃,尚未啟用。
工期:施工工期5個月,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規(guī)模:4×600MW+2×660MW。
招標范圍:本工程采用總包方式,涉及到的所有設備、材料及施工均由投標人負責。
1)樁號K2+000~ K3+685.74、K3+944.13~ K5+494.88、K0+000~ K0+800區(qū)段內的初期擋灰堤及外側堤腳處排水溝,堤壩長度4036.49m;樁號K3+685.74~K3+944.13之間為山體,無初期擋灰堤,區(qū)段長度為258.39m,此區(qū)段建設外側排水溝。
2)1、3、4號消能池及接入消能池的排水溝。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guī)范書及施工圖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2.2 投標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3 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二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建筑工程專業(yè))并提供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2.4業(yè)績要求:投標人具有近年(合同簽訂時間為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土建施工合同業(yè)績(附合同關鍵頁影印件)。
3.3本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3月24日9:00時起至2021年4月2日17:00時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