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公司惠州電廠石膏銷售項目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廣東公司惠州電廠石膏銷售項目公開招標,招標人為惠州熱電分公司,項目單位為:惠州熱電分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本項目共兩個標段,包括:
投標人購買招標人發(fā)電副產品石膏進行綜合利用,并負責石膏的運輸,保證石膏及時拉運,確保運輸過程中不對環(huán)境產生污染。預計年銷量:石膏3.5萬噸。本項目共分兩個標段,標段劃分情況如下:
第1標段 |
石膏2.0萬噸 |
第2標段 |
石膏1.5萬噸 |
此招標量僅為暫定量,實際銷售數量以招標人實際可供量為準。 |
注:投標人可選擇一個或多個標段投標。
2.2服務期限:合約期為:2021年9月01日-2022年8月31日,具體時間以合同簽訂為準。
2.3項目實施地點:惠州市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企事業(yè)法人,持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2】財務要求:投標人須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表)及對應年度稅務機關出具的稅收完稅證明,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guī)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
【3】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止,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從電廠采購石膏合同業(yè)績(合同業(yè)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石膏采購內容、購銷數量、合同簽定時間、合同簽字頁等信息)
【4】信譽要求:投標人應當未被列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單;未被列入市場監(jiān)管總局《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企業(yè)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5】其他要求:投標人須具有不少于1萬噸的石膏儲存能力證明(證明須包含但不限于產權證明、租賃合同、現場照片、儲存空間尺寸說明等,招標人將對預中標單位實地考察);
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互相借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本項目不允許轉包或分包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
4.2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1-05-14 13: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1-05-21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