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山東省,濟寧市
1. 招標條件
本濟寧運河發(fā)電有限公司氨水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濟寧運河發(fā)電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華能濟寧運河發(fā)電有限公司氨水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1 建設地點:山東濟寧
2.2 規(guī)模:2021年下半年華能濟寧運河發(fā)電有限公司3、4號機組(2×145MW)的煙氣脫銷用氨水采購
2.3 建設工期: 半年
2.4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5 本次招標采購材料的名稱、數(shù)量、技術規(guī)格:
濟寧運河發(fā)電有限公司#3、4機組脫硝還原劑氨水項目,氨水預估量5000噸,按實際用量進行結算。
由于招標人生產的特殊性,招標人氨水需用量不確定,招標人對合同期內需用量不做任何承諾,投標人對此表示認可,并接受由此而帶來的風險。
供貨計劃根據電廠氨水消耗情況進行,投標人必須承諾并保證接到電廠通知后24小時內供貨到現(xiàn)場。具體要求見技術規(guī)范書。
2.6 采購范圍:工業(yè)氨水\20% 數(shù)量:約5000噸,據實結算。
2.7 交貨期:半年。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yè)績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提供3項氨水供貨業(yè)績,提供業(yè)績合同掃描件(至少包含首頁、標的物頁、簽字蓋章頁)。
3.2.2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若為生產商,須提供《全國工業(yè)品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投標人若為代理商,須提供生產商授權書或氨水購銷合同、《全國工業(yè)品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及投標人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危險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3.2.3 投標人若不具備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能力,需提供與具有危險品道路運輸能力的運輸單位的合作協(xié)議及合作單位《危險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獲取時間:從2021年05月26日 09時00分起至2021年05月31日 17時00分止。
4.6 招標文件費: 800元,售后不退。